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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主的圣治以来自人类的一个天堂为目的(36—45)

发布时间:2022-06-06  阅读:1353次
 


36.到达感知的智慧是出于对真理的情感而对真理的感知,尤其是对属灵真理的感知。因为真理有文明的、道德的和属灵的。那些出于对真理的情感而拥有对属灵真理的某种感知的人,也拥有对文明和道德真理的感知,因为对属灵真理的情感是这些感知的灵魂。我有时与天使谈论智慧,他们说,智慧就是与主结合,因为主就是智慧本身,一个将地狱从自己身上逐出的人就会获得这种结合,并且这种结合与逐出地狱的程度成正比。他们还说,他们把智慧描绘为一座宏伟、华丽的宫殿,通过十二级台阶才能登上。他们说,若不靠着主,凭借与祂的结合,甚至没有人能到达第一级台阶;每个人都照着结合的程度而上升,并且随着他上升,他发觉,人获得智慧不是凭他自己,而是靠着主。此外,他们说,人所知道的之于他所不知道的,犹如几滴水之于大湖泊。进入智慧宫殿的十二级台阶是指与真理结合的良善和与良善结合的真理。

37.⑷人与主结合得越紧密,就越幸福。前面(32, 34节)所说关于取决于与主的结合的生命和智慧层级的话,同样适用于幸福的层级。因为幸福,也就是八福和喜乐,随着被称为属灵和属天层的心智更高层级在人里面被打开而增强。他在世上的生活结束后,这些层级会继续发展,直到永远。

38.一个陷入恶欲快乐的人,不可能知道对良善的情感的快乐,就是充满天使天堂的快乐。因为这两种快乐内在是截然对立的,因而在表面之下也是对立的,尽管它们在表面本身差别不大。每种爱都有自己的快乐。在那些陷入欲望的人里面的对邪恶的爱也有自己的快乐,如对奸淫、报复、欺诈、偷窃、行凶的爱,甚至在最坏的人里面的对亵渎教会圣物和恶毒抨击神的爱。这些快乐的源头就是出于爱自己而对掌控或统治的爱。这些快乐来自迷住、困扰心智内层的欲望,并从这些内层向下流入肉体,在那里激起刺激纤维的污秽之物。肉体的快感就这样从心智在欲望里面所获得的快乐中涌出来。

死后到了灵界,每个人都能得知刺激这些人的肉体纤维的,是哪种污秽之物,还能知道它们的性质。一般来说,它们就像尸体、排泄物、粪便、令人作呕的气味和尿液,因为他们的地狱充满这类污秽。这些都是对应,对此,可参看《圣爱与圣智》一书(422-424节)。然而,人进入地狱后,这类污秽的快乐就转变为悲惨、可怕的东西。提及这一切是为了帮助理解下文所说的天堂的幸福及其性质,因为每个事物都是从它的对立面被认识的。

39.极乐、狂喜、幸福和快乐,总之,就是天堂的喜乐,无法用语言来形容,但在那里却被明显感觉到。仅仅通过感觉感知到的东西是无法描述的,因为它不落入思维观念,因而不落入话语。事实上,理解力只是看,并看见属于智慧或真理的事物,看不见属于爱或良善的事物。因此,这些幸福是无法言表的,但它们仍在与智慧相同的层级上上升。它们的种类是无限的,每一种都妙不可言。我听说过这一点,也感受过。

当一个人貌似凭自己,却靠着主逐出对邪恶与虚假的爱之欲望时,这些幸福的感觉就会进入。因为这些幸福的感觉是对良善与真理的情感的感觉,是对邪恶与虚假的爱之欲望的对立面。对良善与真理的爱之情感的幸福感觉源于主,因而源于至内在,从那里扩散到低层区域,甚至扩散到最低层,从而充满天使,使得他可以说完全就是快乐。这种幸福以无限多样性存在于对良善与真理的一切情感中,尤其存在于对智慧的情感中。

40.对邪恶的欲望的快乐和对良善的情感的快乐没有可比性;因为前者内在是魔鬼,后者内在是主。如果非要对比的话,那么对邪恶的欲望的快乐只能比作青蛙在池塘或蛇在垃圾堆中的淫乐,而对良善的情感的快乐可比作心灵在花园和花坛中所获得的快乐。事实上,吸引青蛙和蛇的那类事物会吸引地狱中那些陷入对邪恶的欲望之人;而吸引花园和花坛里的心灵的那类事物会吸引天堂中那些处于对良善的情感之人。因为如前所述,相对应的不洁之物吸引恶人,而相对应的洁净之物吸引善人。

41.由此可以得出结论:人与主结合得越紧密,就越幸福。不过,这种幸福在世上难得一见;因为这时人处于属世状态,属世层通过对应,而非连续性与属灵层交流。这种交流只在心智的一种宁静和平安中,尤其在与邪恶争战之后被感受到。然而,一旦人脱去属世状态,进入属灵状态(他离世时就会发生这种情形),那么前面所描述的那种幸福就会逐渐显现。

42.⑸人与主结合得越紧密,在他自己看来,他越明显是自己的主人,也越清楚地认识到他属于主。有这样一种表象:人与主结合得越紧密,就越不是自己的主人。这种表象普遍存在于一切恶人中间,也普遍存在于那些出于宗教认为自己不受律法约束,没有人能凭自己行善的人中间。所有这些人不可避免地认为,不允许思想和意愿邪恶,只能思想和意愿良善,就不是自己的主人。由于那些与主结合的人既不意愿,也不能思想和意愿邪恶,所以他们从这种表象得出结论,这不是做自己的主人。然而,这与真理完全相反。

43.有地狱的自由,也有天堂的自由。思想并意愿邪恶,而且只要文明道德的法律不阻止,还谈论并实行它,来自地狱的自由。另一方面,思想并意愿良善,而且只要有机会,就谈论并实行它,来自天堂的自由。凡一个人在自由中所思、所愿、所说、所行的,他都感觉是自己的;因为每个人所拥有的一切自由都来自他的爱。那些陷入对邪恶的爱之人只会感觉地狱的自由是真正的自由,而那些处于对良善的爱之人则感觉天堂的自由是真正的自由;因此,恶人和善人都感觉其自由的对立面是奴役。然而,不可否认,只有其中一个是真自由,因为彼此对立的两种自由不可能都是自由。同样不可否认,被良善引导是自由,被邪恶引导是奴役,因为被良善引导就是被主引导,而被邪恶引导就是被魔鬼引导。

由于一个人在自由中所行的一切在他看来,都是他自己的,并且如前所述,出于人的爱行动就是出于自由行动,故可推知,与主的结合使得一个人似乎是自由的,因而是自己的主人;并且他与主结合得越紧密,似乎就越自由,因而似乎越是自己的主人。在他自己看来,他越明显是自己的主人,是因为神性之爱具有这样的性质,它想要它自己的东西属于别人,因而属于一个人或一位天使。一切属灵之爱和卓越的神性之爱都是这样。此外,主从不强迫任何人。因为凡人被迫所做的事似乎都不是他自己的,似乎不是人自己的东西不可能属于他的爱,因而无法被归给他当作他自己的。因此,人总是在自由中被主引导,在自由中被改造和重生。关于这个主题,我们将在下文予以详述,也可参看第4节。

44.在自己看来,一个人越明显是自己的主人,就越清楚地认识到,他属于主,因为他与主结合得越紧密,就越有智慧,如前所示(34–36节),而智慧会教导并认识到这一点。第三层天堂的天使作为最智慧的天使,也感知到这一点,并称其为自由本身;但他们将被自己引导称为奴役。他们给出的理由是,主不直接流入对智慧的感知和思维,而是流入对良善的爱之情感,通过这些情感流入前者;他们在自己从中拥有智慧的情感中感知这种流注。因此,他们说,他们出于智慧所思想的一切似乎来自他们自己,因而似乎是他们自己的;于是,一种相互结合便以这种方式产生。

45.由于主的圣治以一个来自人类的天堂为目的,故可推知,它以人类与祂自己的结合为目的(参看28–31节)。它还以人要与主结合得越来越紧密为目的(参看32, 33节),因为这样人就拥有更内在的天堂。此外,它以人要因着结合而变得更智慧(参看34-36节)、更幸福(参看37-41节)为目的,因为他通过并照着智慧拥有天堂,也通过智慧拥有幸福。最后,它以人要在自己看来,越明显是自己的主人,然而越清楚认识到他属于主为目的(参看42-44节)。所有这些事都属于主的圣治,因为所有这些事都构成天堂,天堂是它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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