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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42—47)

发布时间:2022-10-03  阅读:1060次
 
42.“我转过身来,要看那与我说话的声音”表就觉知圣言的真理而言,那些处于生活良善之人转向主时状态的颠倒。约翰说他听见后面有声音(10节),便转过身来,要看那声音;既转过来,就看见七灯台。由此明显可知,他听见后面有声音,便转过身来,要看那声音是从哪里发出的;显然,此中含有一个奥秘。这奥秘是:人在转向主、承认祂为天地之神以前,无法看见圣言中的神性真理。原因在于,无论在位格上还是在本质上,神都是一,三位一体在祂里面;这位神就是主。因此,承认三位格的三一体的人主要仰望父,有些人也仰望圣灵,却很少仰望主;即使仰望主,也视其人身如普通人的人身。人若这样做,绝不能在圣言中得到启示,因为主就是圣言,圣言出于祂并涉及祂。不唯独靠近主的人,看主及其圣言在他们后头,而不是在他们前头,或向后看,而不是向前看。这就是隐藏在这些话里面的奥秘,即:“约翰听见在后面有声音,就转过身来,要看那声音,既转过来,就看见七个金灯台,和七灯台中间的人子”;因为约翰所听见的声音出自人子,也就是主。

唯独主是天地之神,如今祂以活生生的声音教导了这一点,因为祂说:我是阿拉法,是俄梅戛,是始,是终,主说,是昔在、今在、以后永在的。(启示录1:8)

还有此处:

我是阿拉法,是俄梅戛,是首先的,是末后的。(启示录1:11,17;2:8)

以及后面:

我是是首先的,是末后的。(启示录1:17;2:8)

“声音”当来自主时,就表示神性真理(参看37节)。“约翰”表示那些处于生活良善的教会中人(5,6节)。从这些事明显可知,“我转过身来,要看那与我说话的声音”这句话表示就觉知圣言的真理而言,那些处于生活良善之人转向主时状态的颠倒。

43.“既转过来,就看见七个金灯台”表将处于来自主出于圣言的启示中的新教会。“七个灯台”就是七个教会,这在本章最后一节有所说明;七个教会表示凡在基督教界和亲近教会的所有人(参看10节);若加细分,则依照各自的接受状态(41节)。“七个灯台”之所以表示新教会,是因为主在它里面,就在它中间;因为经上说“他看见七灯台中间有一位好像人子”,“人子”表示圣言方面的主。灯台是被看到是金的,因为“金”表示良善,每个教会都是凭由真理所形成的良善而成为一个教会;“金”表示良善,这一点可见于下文。

这些灯台不是一个接一个紧挨着或连起来放的,而是隔了一定距离,围成了一个圈。这一点从随后章节的这些话明显看出来:

这些事是在七个金灯台中间行走的那位说的。(启示录2:1)

经上未曾说灯台上有灯,而是在下文说:

圣耶路撒冷(就是新教会)不用日月光照,因有城的灯是羔羊,得救的列族要在城的光里行走。(启示录21:23-24)

还有:

他们不用灯,因为主神给他们光。(启示录22:5)

因为将归入主的新教会之人只是灯台,而灯台要靠主来发光。

会幕中的金灯台无非代表从主得启示的教会(关于这灯台,可参看出埃及记25:31-40,37:17-24;利未记24:3-4;民数记8:2-4)。它代表主教会的神性属灵之爱,也就是对邻之爱。这一点可见于出版于伦敦的《天堂的奥秘》(9548, 9555, 9558, 9561, 9570, 9783节)一书,以及后文(493节)。撒迦利亚书第4章所说的“灯台”也表示主要建立的新教会,因为它表示神的新家,或新殿,这从那里的下文明显看出来。“神的家”或“神的殿”表示教会,在至高意义上表示主的神性人身,如主自己所教导的(约翰福音2:19-21等)。不过,有必要说明,当撒迦利亚看见“灯台”时,它在撒迦利亚书第4章依次有何含义。

包含在第一节至第七节中的那些事物表示主的新教会出于爱之良善凭借真理的启示,其中“橄榄树”表示教会的爱之良善。包含在第八节至第十节中的事物表示这些事物来自主,其中将新建圣殿(也就是新建教会)的“所罗巴伯”代表主。包含在第十一节至第十四节中的事物表示该教会也将掌握来自属天源头的真理。这一章的解释是主通过天堂赐给我的。

44.“七灯台中间有一位好像人子”表圣言方面的主,该教会来自祂。从圣言可知,主自称“神的儿子”,以及“人子”;祂所说的“神的儿子”是指神性人身方面的祂自己,“人子”是指圣言方面的祂自己。这一点在《新耶路撒冷教义之主篇》(19-28节)已经充分证明了;该书引圣言作了充分的证明,故此处无需赘述。主因作为圣言在约翰面前展现祂自己,因而为他所见,故被称为“人子”。祂之所以作为圣言展现祂自己,是因为此处论述的是新教会,它是一个来自圣言并照对圣言的理解而立的新教会。教会来自圣言,并且它对圣言的理解如何,教会就如何,这一点可见于《新耶路撒冷教义之圣经篇》(76-79节)一书。由于教会是通过圣言来自主的教会,所以约翰便看见人子站在灯台的中间。“中间”表在至内层,凡在周围或外面的事物皆从这至内层得其本质,在此则指它们的光或聪明。至内层是周围或外面事物的全部,这一点在《圣爱与圣智》一书多有说明。它就像中间的光源和火焰,周围的一切皆从其获得光和热。

在以下圣言经文中,“中间”具有同样的含义:

锡安的居民哪,当喊叫欢呼;因为在你们中间的以色列圣者乃为至大。(以赛亚书12:6)

神是我的王,在地中间施行拯救。(诗篇74:12)

神殿中施行慈爱。(诗篇48:9)

神站立在神的会中,在诸神中行审判。(诗篇82:1)

通过主处于神性真理的人,抽象而言,即真理本身被称为“诸神”。

看哪!我差遣使者在你前面;你们要在他面前谨慎,因为我的名就在他中间。(出埃及记23:20-21)

“耶和华的名”就是全部神性,“在中间”就是在至内层,因而在它的全部中。在圣言论述邪恶的许多经文中,如以赛亚书(24:13);耶利米书(23:9);诗篇(5:9);耶利米书(9:4-5);诗篇(36:1;55:4;62:4),“中间”也表至内层,因而表全部。引用这些经文,为要阐明“灯台中间”表在至内层,教会及其一切事物皆来自这至内层,因为教会及其一切事物皆通过圣言来自主。“灯台”表新教会(参看43节)。

45.“身穿长衣,直垂到脚”表所发出的神性,也就是神性真理。“直垂到脚”的长衣表所发出的神性,也就是神性真理。这是因为在圣言中,衣服表真理,因此当论述主时,“直垂到脚的长衣”,也就是外袍,表示所发出的神性真理。“衣服”在圣言中之所以表真理,是因为天上的人照着从其良善发出的真理而穿衣。关于这一事实,可参看1758年于伦敦出版的《天堂与地狱》(177-182节)一书。接下来还会看到,就灵义而言,圣言中的衣服并不表示别的;因此当主变像时,其洁白放光的衣裳(马太福音17:1-4;马可福音9:2-8;路加福音9:28-36)并非表示别的。其为兵丁所分的衣服(约翰福音19:23-24)也不表示别的。亚伦的圣衣也代表并表示类似事物,这一点可见于伦敦出版的《天堂的奥秘》(9814, 10068节)一书,书中尤其说明了“以弗得”(9477, 9824, 10005节)、“外袍”(9825, 10,005节)、“内袍”(9826, 9942节)、“冠冕”(9827节)各表何义,因为亚伦代表主祭司的职分。关于服饰在圣言中的含义,还可参看下文(166, 328节)。

46.“胸间束着金带”表发出同时又结合的神性,也就是神性良善。“金带”之所以具有这种含义,是因为主的“胸部”,特别是“胸膛”表祂的神性之爱;因此束胸的“金带”表发出同时又结合的神性,也就是神性之爱的神性良善。另外,“金”表良善,可见下文(913节)。在圣言中,“带”或“腰带”还表共同的纽带,一切事物由此按次序和关联被联结起来。如以赛亚书:

从耶西的树墩子必生出一根枝条来,公义必做祂的腰带,真理必做祂胁下的带子。(以赛亚书11:1,5)

“从耶西的树墩子所生出的枝条”是指主。以弗得的带子和亚伦外袍的带子表结合,这一点可见于伦敦出版的《天堂的奥秘》(9837, 9944节)一书。由于“带”表联结教会良善与真理的纽带,故当以色列人的教会走向毁灭时,先知耶利米被吩咐:

你去买一根带子束腰,将腰带藏在幼发拉底河附近的磐石穴中;过了多日,他去取时,见腰带已经变坏,毫无用处了。(耶利米书13:1-12)

这代表当时教会已无丝毫良善可言,真理故而消散了。以赛亚书中的“腰带”所表相同:

绳子代替腰带。(以赛亚书3:24)

以及其它地方。“胸膛”或“胸部”表神性之爱,这一点从提及它们的那些圣言经文明显可看出来,从它们与爱的对应关系也显而易见。

 47.祂的头与发皆白,如白羊毛、如雪,眼目如同火焰表示在最初和最末事物中的神性智慧的神性之爱。人的头表示他生命的全部,而人生命的全部都与爱和智慧有关。因此,“头”表示智慧,同时表示爱。然而,由于爱离了自己的智慧就不存在,智慧离了自己的爱也不存在,所以“头”表示智慧之爱;当论及主时,“头”表示神性智慧的神性之爱。下文(538, 568节)会从圣言说明“头”的这种含义。因此,既然“头”表示在其最初形式中的爱和智慧,那么可推知,“发”表示在其最末形式中的爱和智慧;由于“发”在此论及人子,也就是作为圣言的主,所以“祂的发”表示在圣言的最外在表现中,属于爱的神性良善和属于智慧的神性真理;圣言的最外在表现就是那些包含在其字义中的东西。

人子或主的发表示这层意义上的圣言,这一点似乎是一个悖论,但却是真理。这一点从《新耶路撒冷教义之圣经篇》中所引用的圣言经文(35-49节)明显看出来,那里还说明,在以色列教会,“拿细耳代表就在其最外在表现,也就是其字义中的圣言而言的主。因为在希伯来语“拿细耳是指或头发。这就是为何自在母腹里时就是一个拿细耳人的参孙,其力量在头发里面。神性真理同样在圣言的字义中拥有能力,这可见于关于圣经的上述教义(37-49节)。也正因如此,大祭司及其儿子严禁剃头。由于这个原因,戏称以利沙秃头的四十二个童子被两只母熊撕裂。和以利亚一样,以利沙代表圣言方面的主;“秃头”表示没有其最外在表现,如所说的,就是没有其字义的圣言;母熊表示与内义分离的圣言的字义。在灵界,那些制造这种分离的人也表现为熊,不过仅从远处看是这样。由此明显可知童子们为何遭遇这种事。也由于这个原因,造成秃头是最大耻极其悲痛的一种标志

因此,当以色列民族完全扭曲了圣言的字义时,为他们所作的哀歌是这样:

她的拿细耳人比雪还洁白,比奶还皎洁;他们的容貌比炭还黑,在街上无人认识。(耶利米哀歌4:7-8)

还有:

头都光秃,肩都磨平了毛发。(以西结书29:18).

又:

脸上都羞愧,头上都光秃。(以西结书7:18)

在以赛亚书(15:2)、耶利米书(48:37)和阿摩司书(8:10)同样如此。由于以色列人通过虚假驱散了圣言的一切字义,所以先知以西结被吩咐以这种方式来代表这一点:他要拿一把剃刀剃头,将三分之一用火焚烧将三分之一任风吹散取几根头发包在衣襟里然后把它们扔在火中(以西结书5:1-4)

因此,弥迦书上也说:

为了你所喜爱的儿女,你要秃头剪发;要大大地光秃,如同秃鹰,因为他们都被掳去离开你。(弥迦书1:16)

“喜爱的儿女”是指来自圣言的教会纯正真理。此外,由于巴比伦王尼布甲尼撒代表巴比伦对圣言的歪曲和对圣言的一切真理的摧毁,所以结果是这样:

他的头发长长,好像鹰毛(但以理书4:33)

由于发表示圣言的神圣,所以经上论到拿细耳人说:他们不可剃头发,因为那是离俗归神在他们的头上(民数记6:1-21)。因此,经上规定:大祭司和他儿子不可剃头,免得他们死亡,怒气向以色列全家发作(利未记10:6)。

由于“发”表示在其最外在表现中的神性真理,在教会,这就是字义上的圣言,所以在但以理书,类似的话论及“亘古常在者”(Ancient of Days):

我观看,直到宝座推倒亘古常在者就坐上去。的衣服洁白如雪,头发如纯净的羊毛。(但以理书7:9)

亘古常在者是指主,这一点清楚可见于弥迦书:

伯利恒以法他啊,你在犹大千城中虽为小,将来必有一位从你那里出来归我,在以色列中作掌权的;他的根源出于亘古,出于往古之日。(弥迦书5:2)

以赛亚书:

祂名称为永在的父。(以赛亚书9:6)

从这些和其它许多经文(这些经文因太多没有引用)可以看出,白如羊毛和雪的人子的头与发表示在其最初事物和最末事物中的爱和智慧的神性。由于人子表示圣言方面的主,所以可推知,所表示的也是在其最初元素和最末元素中的圣言。否则,启示录在此描述主的发,但以理书描述亘古常在者的发有什么用呢?“发”表示圣言的字义,这一点从那些在灵界的人很清楚地看出来。那些藐视圣言字义的人在那里看上去是秃头;相反,那些热爱圣言字义的人则拥有一头漂亮的头发。头和发被描述为像羊毛,像雪,是因为“羊毛”表示在最外在表现中的良善,“雪”表示在最外在表现中的真理,如在以赛亚书(1:18)中的情形;因为“羊毛”出自绵羊,而绵羊表示仁之良善,“雪”出自水,而水表示信之真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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