启示录12
1.天上现出大迹象来;有一个妇人,身披日头,脚踏月亮,头戴十二星的冠冕。
2.她怀了孩子,在生产的阵痛中疼痛地喊叫。
3.天上又现出迹象来;看哪,有一条大红龙,七头十角,七头上戴着七个冠冕。
4.他的尾巴拖拉着天上星辰的第三部分,把它们摔在地上;龙就站在那将要生产的妇人面前,等她生产之后,要吞吃她的孩子。
5.她生了一个男孩子,是将来要用铁棒照管所有民族的;她的孩子被提到神和祂宝座那里去了。
6.妇人就逃到旷野,在那里有神给她预备的地方,叫他们在那里养活她一千二百六十天。
7.在天上就有了战争,米迦勒同他的使者与龙争战,龙同他的使者也来争战。
8.他们并没有得胜;在天上再也找不到他们的地方。
9.大龙被摔下来,就是那古蛇,又叫魔鬼和撒但,是迷惑全世界的;他被摔在地上,他的使者也同他被摔下去。
10.我听见在天上有大声音说,我们神的救恩,能力,国度,并祂基督的权柄,现在都来到了;因为那在我们神面前昼夜控告我们弟兄的,已经被摔下去了。
11.他们胜过他,是因羔羊的血,和他们所见证的话;他们至死也不爱惜自己的灵魂。
12.因此,诸天和住在其中的,你们都欢乐吧。只是住在地与海上的有祸了,因为魔鬼知道自己只有很短的时间,就发大怒下到你们那里去了。
13.龙见自己被摔在地上,就逼迫那生了男孩子的妇人。
14.于是有大鹰的两个翅膀赐给妇人,叫她能飞到旷野,到自己的地方,在那里被养活一时,数时和半时,躲避那蛇的面。
15.蛇就在妇人后面,从口中吐出水来,像河一样,要使她被这河吞没。
16.地却帮助妇人;那地开口吞了那龙从口中吐出来的河。
17.龙向妇人发怒,去与她其余的种争战,就是那守神诫命,为耶稣基督作见证的。
18.我就站在海边的沙上。
诠 释
705.启12:1–2.天上现出大迹象来;有一个妇人,身披日头,脚踏月亮,头戴十二星的冠冕。她怀了孩子,在生产的阵痛中疼痛地喊叫。
“天上现出大迹象来”表示关于将来的教会和对其教义的接受,以及他们会攻击它的神性证明(706节);“有一个妇人,身披日头”表示在那些处于对主之爱,由此处于对邻之爱的人中间的教会(707节);“脚踏月亮”表示那些处于仁爱的人的信仰(708节);“头戴十二星的冠冕”表示那些属于该教会的人通过来自圣言的真理和良善的一切事物的教义和知识所获得的智慧和聪明(709节)。
“她怀了孩子”表示从属天之爱的良善中新生的教义(710节);“在生产的阵痛中疼痛地喊叫”表示那些在教会里的人的不接受和那些处于与仁分离之信的人的抗拒(711节)。
706a.启12:1.“天上现出大迹象来”表示关于将来的教会和对其教义的接受,以及他们会攻击它的神性证明。这从“天上的大迹象”的含义清楚可知,“天上的大迹象”是指神性显现和证明。这是指教会和对其教义的接受,以及对它的攻击,这一点从下文明显看出来,因为“妇人”表示教会,她的“男孩子”表示教义,“龙和他的使者”,以及后来的“兽”表示那些将攻击教会及其教义的人。这个异象被称为“大迹象”,是因为“迹象”表示关于将要到来之事的神性显现,在此还表示关于将来的教会及其教义,以及“龙”和“兽”所指的人攻击它的证明。这被称为“迹象”,是因为它显现和证明。圣言中的许多经文提到“迹象”(Sign,或预兆、兆头、记号、印记、旗、标记等)和“奇事”(miracle或wonder,或神迹、奇迹),“迹象”(或预兆、兆头、记号、印记、旗、标记等)是指在调查对象上指出、见证和说服之物,“奇事”(或神迹、奇迹)是指挑动、使人哑口无言、充满惊奇之物;因此,迹象触动理解力和信仰,但神迹或奇事却触动意愿及其情感,因为意愿及其情感就是那被挑动、哑口无言、充满惊奇的,而理解力及其信仰就是那被迹象和证据说服和触动的。
迹象(或预兆、兆头、记号、印记、旗、标记等)与奇事(或神迹、奇迹)之间是有区别的,这一点从以下事实清楚看出来:犹太人虽看见主所行的如此多神迹,但仍求祂的迹象;在埃及和旷野所行的异事有时被称为迹象(或预兆、兆头等),有时被称为神迹,有时被称为这两者。这一点从以下事实进一步清楚看出来:圣言的每个细节里面都有真理与良善、因而理解力与意愿的一个婚姻,因为真理属于理解力,良善属于意愿;因此,那里的迹象(或预兆、兆头等)与属于真理、信仰和理解力的事物有关,神迹或奇事与属于良善、情感和意愿的事物有关。由此清楚可知,当圣言提到这两者时,“迹象”(或预兆、兆头、记号、印记等)和“神迹或奇事”具体是什么意思,如在以下经文中。摩西五经:
我要使法老的心刚硬,也要在埃及地多行迹象神迹。(出埃及记7:3)
申命记:
耶和华将又大又恶的迹象神迹施行在埃及和法老并他全家身上。(申命记6:22)
又:
耶和华何曾为自己尝试来用神迹、迹象和奇事从一个民族中间领出一个民族呢?(申命记4:34)
诗篇:
他们不追念耶和华在埃及显迹象,在琐安田显异事。(诗篇78:42, 43)
又:
他们在他们中间施行他迹象的话,在含地显他的神迹。(诗篇105:27)
又:
埃及啊,他在你中间,在法老和他一切臣仆身上,施行迹象和神迹。(诗篇135:9)
耶利米书:
在埃及地显迹象和神迹,直到今日在以色列和人们中间也是如此,用迹象和神迹领你的百姓以色列出埃及地的。(耶利米书32:20, 21)
从这些经文清楚可知,在埃及,以及后来在以色列人当中所行的异事被称为“迹象和奇事或神迹”,被称为“迹象”,是因为它们证明并说服,被称为“神迹或奇事”,是因为它们挑动并使人充满惊奇;然而,它们在这一点上是一致的:挑动并使人充满惊奇的东西也证明并说服,就像那些挑动意愿的事物也说服理解力,或那些触动情感的事物也通过说服触动思维一样。同样在福音书:
在时代的完结,有假基督、假先知将要起来,显大迹象和奇事,如果可能,连选民也迷惑了。(马太福音24:24; 马可福音13:22)
此处“大迹象和奇事”具有相同的含义,即:他们将证明和说服,使人哑口无言,充满惊奇,这会造成强烈的说服。至于“假基督和假先知”是指谁,可参看前文(AE 624b, 684a节)
摩西五经:
你中间若有先知或是做梦的人起来,给你们一个迹象或奇事,若他对你们说的迹象或奇事应验,说,让我们随从别神吧,你不可顺从。(申命记13:1–3)
此处提到“先知”和“做梦的人”,还提到“迹象”和“奇事”,因为“迹象”与先知有关,“奇事”与做梦的人有关,还因为“先知”表示一个教导真理的人,在抽象意义上表示真理之教义,“做梦的人”表示一个挑动别人去做一件事的人,在抽象意义上表示挑动的行为,一件事出于挑动而被做;这也属于“奇事或神迹”,前者属于“迹象”;因为来自主的活生生的声音教导先知,而被激起行动的代表教导“做梦的人”,它们流入做梦人的情感,从这情感流入思维的视觉;因为当一个人做梦时,他的属世理解力就睡着了,而他的属灵视觉则打开,这属灵视觉将从情感中获得自己的一切。但这段经文指的是从一种邪恶情感中获得其一切的视觉,因为它论述的是教导虚假、梦见虚幻事物的先知,“别神”表示这些人所听见和看见的虚假和虚幻事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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