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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六章(688—697)

发布时间:2026-02-06  阅读:5次
 

688.“你给他们血喝,他们是应得的”表示按照主的圣治,那些在教义和生活上都确认唯信的人被允许歪曲圣言的真理,使他们的生命充满这些被歪曲的真理。“喝血”表示不仅歪曲圣言的真理,还使他们的生命充满这些被歪曲的真理;因为喝的人就归为己有,并充满。经上说“他们是应得的”,因为那些接受唯信,并照之生活的人在生活上处于邪恶,邪恶在他们里面运作这一切;论到那些处于邪恶的人,经上在此说“他们是应得的”,就好像我们论到世上那些为自己的恶行受到惩罚的人说,他们应该受到惩罚一样。至于与这个主题有关的圣治,可参看前文(AR 686)

689.16:7.“我又听见另一位从祭坛中说,是的,主神,全能者啊,你的判断又真实又公义”表示确认这神性真理的圣言的神性良善。“另一位”(即另一位天使)表示圣言的神性良善;“天使”表示从主发出的神性(AR 415, 631, 633);从祭坛中出来的“天使”表示爱的神性良善(AR 648),在此表示圣言的神性良善,因为圣言仍是论述的主题,还因为“众水的天使”表示圣言的神性真理(AR 685)。由于圣言的神性良善和圣言的神性真理构成一体,所以“众水的天使”所说的话的含义与从祭坛中出来的“天使”所说的话的含义差不多;因为“众水的天使”说:“今在、昔在的主啊,你是公义的,是神圣的,因为你已经判断这些事。”而从祭坛中出来的“天使”说:“是的,主神,全能者啊,你的判断又真实又公义。”这两句话意思差不多,区别在于:一位是出于真理来说的,另一位是出于良善来说的,一位确认另一位所说的话,只是用不同的话来说的;一位是用属于真理类的话来说的,另一位是用属于良善类的话来说的;因为圣言的每一个细节里面都有一个真理与良善的婚姻(AR 97),有些话与良善有关,有些话与真理有关,它们似乎是不同的,但都涉及相似的事或观念。

690.16:8.“第四位天使把他的小瓶倒在日头上”表示进入他们爱的流注。“倒他的小瓶”在此处和前面一样,表示来自良善与真理的流注,在此表示进入他们爱的流注;因为“日头”表示主的神性之爱,在反面意义上表示自我之爱(AR 53, 382, 414),在此表示自我之爱,因为经上接下来说,人们被火所烤,被大热所烤,这些话表示自我之爱的欲望。

691.“叫他能用火烤人”表示对主之爱折磨他们,他们处于源于其爱之快乐的邪恶欲望。由于“倒他的小瓶”表示来自主的良善和真理的流注,所以“把他的小瓶倒在日头上”表示来自主的神性之爱的流注,以发现这教会之人当中的爱之品质。因此,天使得以“能用火烤人”表示主的神性之爱折磨他们;由于主的神性之爱只折磨那些处于源于自我之爱的快乐的邪恶欲望的人,所以可推知,他得以“能用火烤人”表示对主之爱折磨他们,因为他们处于源于自我之爱的快乐的邪恶欲望。“热”表示对邪恶的欲望,因而对虚假的欲望(可参看AR 382);“火”表示神性之爱,在反面意义上表示地狱之爱(AR 494)。自我之爱就是地狱之爱,其快乐就是地狱的快乐,这爱的快乐源于邪恶的欲望,或从邪恶的欲望中存在,并由它们构成,这一点在《圣治》,并《圣爱与圣智》中的许多地方已经说明。情况就是这样,这一点在基督教界是未知的,因为基督教界不知道什么是对主之爱,而对主之爱会教导自我之爱的性质。

692.16:9.“人被大热所烤,就亵渎那有权掌管这些灾的神之名”表示由于强烈的邪恶欲望所产生的自我之爱的快乐,他们不承认主之人身的神性,然而,一切爱之良善和信之真理都是从它那里流出的。“热”表示邪恶的欲望,这些欲望就包含在自我之爱及其快乐中(AR 382, 691),因此,“被大热所烤”表示处于强烈的欲望,因而处于爱之快乐。“亵渎神之名”表示否认或不承认主之人身的神性和圣言的神圣(AR 517, 582)。“亵渎”表示否认或不承认,“神之名”是指主的神性人身,同时指圣言(AR 584)。“有权掌管这些灾”表示一切爱之良善和信之真理都是从祂那里流出的,邪恶和虚假通过它们被移除(AR 673, 680 690),因为那掌管七灾的七位天使是从法版的帐幕中出来的(启示录15:5, 6),“法版之帐幕的殿”表示天堂的至内层,在那里,主在圣言中存在于其神圣中,并存在于律法,即十诫中(AR 669);由于“倒出这些灾”所表示的流注(AR 676)就来自那里,所以很明显,“有权掌管这些灾的神”是指主,流注来自祂。

我们要用几句话解释一下自我之爱的性质;这爱的快乐超过世上所有的快乐,因为它是由纯粹的邪恶欲望构成的,每一种欲望都产生或呼出自己的快乐。每个人都生在这种快乐中,它因促使人的心智不断为自己着想,所以阻止它思想神和邻舍,除非出于自我并关注自我。因此,如果神不支持他的欲望,他就向神发怒,就像他向不支持它们的邻舍发怒一样。当这快乐增长时,它使人不能在自我之上思考,只能在自我之下思考,因为它使他的心智沉浸在他身体的自我中;因此,这人逐渐变得感官化,而感官人以又高亢又傲慢的语气谈论世俗和民事,却只能出于记忆谈论神和神性事物。他若是一个从事民事事务的人,就会承认自然为创造者,承认自己的谨慎为指导者或掌管者,并否认一位神。他若是一个牧师,就会出于记忆谈论神和神性事物,然而却以又高亢又傲慢的语气来谈论,但心里几乎不相信它们。

693.“并不悔改将荣耀归给祂”表示因此,他们不能以任何信来接受:主在其人身方面也是天地之神,尽管圣言教导了这一点。“并不悔改”表示不离开邪恶,而是留在其中;“不将荣耀归给祂”表示不以信来接受主就是天地之神,因为这就是“将荣耀归给祂”。主是天地之神,祂自己在马太福音(28:18)和约翰福音(13:3; 17:2, 3)中公开教导了这一点;还教导父与祂为一(约翰福音10:30; 12:45; 14:6-11; 16:15;  以及其它地方)。此外,教会的教义也教导说,神性和人身是一个位格,像灵魂和身体一样合一。

694.16:10.“第五位天使把他的小瓶倒在兽的宝座上”表示来自主、进入他们信的流注。“天使倒他的小瓶”在此处和前面一样,表示流注;“兽的宝座”表示唯信掌权的地方;“宝座”表示一个国度,“兽”表示唯信(AR 567, 576, 577, 594, 601, 660)。经上也提到与邪恶和虚假的掌权有关的“宝座”,这一点从以下经文明显看出来;启示录:

那龙将自己的能力、宝座和大权柄,都给了那兽。(启示录13:2)

又:

我知道你的作为,你住在哪里,就是有撒但宝座之处。(启示录2:13)

但以理书:

我观看,直到宝座推倒,亘古常在者坐上去。(但以理书7:9)

哈该书:

我必倾覆列国的宝座,毁灭列族列国的势力。(哈该书2:22)

以赛亚书:

路西弗曾说,我要高举我的宝座在众星以上。(以赛亚书14:13)

695.“兽的国就黑暗了”表示只有虚假出现。“黑暗”表示虚假,因为“光”表示真理;“黑暗”表示通向邪恶的虚假,“幽暗”(thick darkness)表示源于邪恶的虚假(参看AR 413)。因此,“兽的国就黑暗了”表示只有虚假出现。那些确认与仁分离之信的人歪曲整部圣言(可参看AR 136, 610)。他们没有处于任何真理(AR 489, 501, 653),而是处于纯粹的虚假(AR 563, 597, 602)。但他们的信之虚假在他们自己面前,的确不像黑暗,也就是说,不像虚假;相反,经他们确认之后,在他们看来,这些虚假好像是清晰的,也就是说,好像是真理;但当从天堂之光来看它们时,它们看起来就像黑暗。因此,当天堂之光流入他们在地狱里的巢穴时,这些巢穴如此黑暗,以至于他们看不见彼此;因此,一切地狱都是封闭的,以免留下缝隙;那时他们在自己的光中。在他们自己看来,他们似乎不在黑暗中,而是在光中,尽管他们处于虚假,这是因为他们的虚假经确认之后,在他们看来就像真理,他们的光由此而来;但这是愚昧之光或虚幻之光,就像确认虚假的光一样。这光对应于猫头鹰和蝙蝠所看到的光,它们视黑暗为光明,视光明为黑暗,事实上视太阳本身为幽暗。那些在世上确认虚假,到了视虚假为真理,视真理为虚假地步的人,死后就会有这种眼睛。

696.“他们因痛苦就咬自己的舌头”表示他们不能忍受真理。这痛苦不是指虚假所产生的痛苦,因为这些虚假不会给他们带来任何痛苦,这痛苦是指真理所产生的痛苦,因而是指他们不能忍受真理。“咬自己的舌头”表示他们不会听真理,“舌头”表示对真理的承认,因为舌头为说话,属灵地说,为承认而服务于思维;“咬舌头”表示阻止思维听真理。这就是“咬舌头”的含义,这一点无法从圣言中得到证实,因为这句话在别的地方没有出现;但我得以从灵界的经历中得知这一点,在灵界,如果有人谈论信之真理,那些无法忍受听到真理的灵人就会用牙齿咬住舌头,也咬住嘴唇,并诱使其他人也用牙齿压住舌头和嘴唇,甚至到了造成痛苦的地步。由此明显可知,“他们因痛苦就咬自己的舌头”表示他们不能忍受真理。“舌头”作为说话的器官,表示思维和承认,也表示真理的教义(参看AR 282)

697.16:11.“又因自己的痛苦和疮,就亵渎天上的神”表示他们由于内在的虚假和邪恶所产生的厌恶或抵触而不能承认唯独主是天地之神,而这些内在的虚假和邪恶源于对唯信教义的承认和接受。“亵渎天上的神”表示否认或不承认唯独主是天地之神(AR 571, 582);“痛苦”表示承认它的痛苦,如前所述(AR 696),因而表示内在的虚假所产生的厌恶或抵触,因为厌恶或抵触是一种痛苦。“痛苦”论及虚假;“疮”表示内在的邪恶,如前所述(AR 678);由于内在的邪恶和虚假源于对唯信教义的承认和接受,所以所表示的也是这一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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