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64.启5:5.“长老中有一位对我说,不要哭”表示安慰,这是显而易见的。
265.“看哪,狮子已经得胜”表示主,祂在世时凭自己的能力征服了地狱,把一切都带回到秩序中。“狮子”表示在其能力方面的圣言的神性真理(参看AR 241节);主因是神性真理本身,或圣言而被称为“狮子”。主在世时征服了地狱,将天上的一切都带回到秩序中,同样荣耀了祂的人身(可参看AR 67节);至于祂如何做到这一切,可参看《新耶路撒冷教义之主篇》(12-14节)。由此明显可知,“狮子已经得胜”是什么意思。
266.“来自犹大支派的,大卫的根”表示通过祂人身里面与神性真理合一的神性良善。在圣言中,“犹大”是指处于对主之爱的良善的教会,在至高意义上是指在神性之爱的神性良善方面的主;“大卫”是指在神性智慧的神性真理方面的主。“大卫”是指在神性智慧的神性真理方面的主,这一点可见于《新耶路撒冷教义之主篇》(43, 44节);“犹大”是指在神性之爱的神性良善方面的主(可参看AR 96, 266, 350节)。由此明显可知,“看哪,来自犹大支派的狮子,大卫的根,已经得胜”表示主通过祂人身里面与神性真理合一的神性良善战胜了地狱,把一切都带回到秩序中。这就是这些话的意思,这一点在字义上是看不出来的;字义只是说,主自己降世,属犹大支派,具有大卫的血统。然而,这些话仍包含灵义在里面;在灵义上,人名是指事物,如前面常说的;因此,“犹大”不是指犹大,“大卫”不是指大卫;“犹大”是指神性良善方面的主,“大卫”是指神性真理方面的主。正因如此,灵义由此得以形成。此处之所以解释这灵义,是因为就其灵义而言,启示录现在被打开了。
267.“能打开那书卷,松开那七印”表示知道天上和地上所有人的生命状态,并照各人的状态审判各人,如前所述(AR 258-259节)。
268.启5:6.“我又观看,看哪,在宝座与四活物中间,并长老中间”表示从至内层,并从那里在天堂、圣言和教会的一切事物中。“在中间”表示在至内层,并从那里在一切事物中(AR 44节);“宝座”表示天堂(AR 14节);“四活物”或基路伯表示圣言(AR 239节),“二十四位长老”表示在其一切事物方面的教会(AR 233, 251节)。由此可知,“在宝座与四活物中间,并长老中间”表示从至内层在天堂、圣言和教会的一切事物中。
269.“有羔羊站立,像是被杀过的”表示在其人身方面的主,这人身在教会没有被承认为神性。在启示录,“羔羊”是指神性人身方面的主,“被杀过的羔羊”是指主的人身在教会没有被承认为神性;在启1:18也是如此,在那里,经上说:
我曾死过,看哪,我是活着的,直到时代的时代。(启示录1:18)
这句话是指主在教会被漠视,祂的人身没有被承认为神性(AR 59节);情况就是这样(可参看AR 294节)。因此,既然“羔羊”是指神性人身方面的主,经上论到祂说“羔羊从坐宝座的右手里拿了书卷”,然后说“打开书卷,松开七印”,既然没有凡人能做到这一点,唯独神能,那么可知,“羔羊”是指神性人身方面的主,“被杀”是指就其人身而言,祂没有被承认为神。
270.“有七角”表示主的全能。圣言经常提到“角”,它在各个地方都表示能力;因此,当论及主时,“角”表示全能。经上之所以提到“七角”,是因为“七”表示一切或所有(AR 10节),因而表示全能。“角”表示能力,当论及主时,表示全能。这一点可从以下经文明显看出来,阿摩司书:
他们喜爱虚无事,说,我们不是凭自己的力量取了角吗?(阿摩司书6:13)
诗篇:
我对恶人说,不要举角。不要高举你们的角;恶人一切的角,我要砍断;惟有义人的角必被高举。(诗篇75:4, 5, 10)
耶利米哀歌:
耶和华高举你敌人的角。(耶利米哀歌2:17)
耶利米书:
摩押的角砍断了,他的膀臂折断了。(耶利米书48:25)
以西结书:
你们用胁用肩推挤一切虚弱的羊,又用角抵触。(以西结书34:21)
诗篇:
耶和华将祂百姓的角高举。(诗篇148:14)
又:
耶和华万军之神啊,我们力量的荣耀,必高举我们的角。(诗篇89:17)
哈巴谷书:
耶和华神的光辉必如亮光,祂有从祂手中出来的角,那里有祂隐藏的能力。(哈巴谷书3:4)
诗篇:
我的膀臂必坚固大卫,因我的名,他的角必被高举。(诗篇89:21, 24)
又:
耶和华是我的力量,我的磐石,是我的角。(诗篇18:2-3; 撒母耳记下22:3)
弥迦书:
锡安的女子啊,起来,因为我必使你的角成为铁,你必打碎许多国民。(弥迦书4:13)
耶利米哀歌:
耶和华在烈怒中拆毁犹大女子的堡垒,把以色列的角全都砍断。(耶利米哀歌2:2-3)
下面这些角也表示能力:
龙的角。(启示录12:3)
从海中上来的兽的角。(启示录13:1)
妇人所骑朱红色兽的角。(启示录17:3, 7, 12)
公绵羊和公山羊的角。(但以理书8:3, 4-5, 7-12, 21, 25)
从海中上来的兽的角。(但以理书7:3, 7-8, 20-21, 23-24)
打散犹大和以色列的四角。(撒迦利亚书1:18-21)
燔祭坛和香坛的角。(出埃及记27:2; 30:2-3, 10)
燔祭坛和香坛的角表示在教会中,神性真理的能力,另一方面,在阿摩司书中,“伯特利祭坛的角”表示这能力将消亡:
我必察罚以色列的过犯,也必察罚伯特利的祭坛,坛角必被砍下,坠落于地。(阿摩司书3:14)
271.“七眼”表示主的全知和神性智慧。当论及主时,“眼”表示主的神性智慧(可参看AR 48, 125节),因而也表示全知;“七”表示一切或所有,论及神圣之物(AR 10节);因此,“羔羊的七眼”表示主的神性智慧,也就是全知。
272.“就是神的七灵,被派往全地”表示在全世界凡有宗教的地方,神性真理都源于神性智慧。“神的七灵”是指从主发出的神性真理,如前所述(AR 14, 155节)。显然,“被派往全地”表示进入全世界凡有宗教的地方;因为在凡有宗教的地方,人们都被教导有一位神,有一个魔鬼,神是良善本身,一切良善都来自祂,魔鬼是邪恶本身,一切邪恶都来自他;它们是对立面,故邪恶因来自魔鬼而要避开,良善因来自神而要实行;因此,任何人实行邪恶到何等程度,就在何等程度上热爱魔鬼,并对抗神。全世界凡有宗教的地方都有这种神性真理。因此,人只需知道何为邪恶,凡拥有某种宗教信仰的人也都知道这一点;因为一切宗教戒律都与十诫所包含的诫命相似,即:不可杀人、不可奸淫、不可偷盗、不可作假证。这些就是总体上主“派往全地”的神性真理;对此,可参看《新耶路撒冷教义之圣经篇》(101-118节)。因此,人若因它们是神性真理,或是神的诫命,因而是宗教的诫命而照之生活,就会得救。但他若只因它们是文明道德的真理而照之生活,就不会得救,因为一个否认神的人,或无神论者也能如此生活,而一个信神,或承认神的人则不会如此生活。
273.启5:7.“这羔羊前来,从坐宝座的右手里拿了书卷”表示神性人身方面的主就是圣言,这出于祂自己里面的神性,因此,祂将基于祂的神性人身施行审判。很明显,此处“坐宝座的”和“羔羊”是一个人,“坐宝座的”是指一切事物所来自的主的神性,“羔羊”是指祂的神性人身;因为在前一节,经上说“他看见羔羊站在宝座中间”,在本节,经上说:“羔羊从坐宝座的右手里拿了书卷。”主将基于祂的神性人身施行审判,因为祂是圣言,这一点从以下经文明显看出来;马太福音:
那时,人子的兆头要显现;他们要看见人子,有能力,有荣耀,驾着天上的云降临。(马太福音24:30)
又:
到人子坐在祂宝座上的时候,祂要审判以色列十二个支派。(马太福音19:28)
又:
人子要在祂父的荣耀里降临,那时,祂要照各人的行为报应各人。(马太福音16:27)
路加福音:
你们要时时警醒,得以站立在人子面前。(路加福音21:36)
马太福音:
在你们想不到的时辰,人子就来了。(马太福音24:44)
约翰福音:
父不审判什么人,乃将一切审判都交给子,因为祂是人子。(约翰福音5:22, 27)
“人子”是指神性人身方面的主,这就是圣言,圣言就是神,并且成了肉身(约翰福音1:1, 14)。
274.启5:8.“当他拿书卷的时候”表示当主决定施行审判,由此将天堂里和地上的一切都带回到秩序中时。“拿书卷”并打开它,表示检查所有人的生命状态,并照各人的状态审判各人,如前所述。因此,此处“他拿书卷”表示主施行最后审判的决定。由于施行最后的审判,是为了将天堂里的一切都带回到秩序中,并通过天堂将地上的一切都带回到秩序中,所以“拿书卷”也表示这一点。
275.“四活物和二十四位长老,就俯伏在羔羊面前”表示来自高层天堂的谦卑和出于谦卑对主的敬拜。接下来是因上述原因(即预期的审判)而对主的荣耀,因为如前所述(AR 263节),除非主现在施行最后的审判,由此将天堂里和地上的一切都带回到秩序中,否则所有人都会灭亡。接下来的对主的荣耀首先发生在高层天堂,然后发生在低层天堂,最后发生在最低层天堂;来自高层天堂的荣耀(启5:8-10);来自低层天堂的荣耀(启5:11-12);来自最低层天堂的荣耀(启5:13);最后来自高层天堂的确认和崇拜(启5:14)。因此,“四活物”和“二十四位长老”表示高层天堂;因为“基路伯”,也就是“在宝座中间”的四活物,表示圣言方面的主;而“基路伯”或“在宝座周围”的四活物表示圣言方面的天堂;因为经上说:
宝座中间和宝座周围有四个活物,前后都满了眼睛。(启示录4:6)
这是因为天堂凭对通过圣言来自主的神性真理的接受而为天堂。“二十四位长老”也表示高层天堂的天使,因为这些长老最接近宝座周围(启4:4)。显然,“俯伏在羔羊面前”是指谦卑和出于谦卑的敬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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