祷告:主耶稣,我们在天上的父,您教导我们,您的肉是指神性良善,您的血是指神性真理,而不是指真的肉和血。若要真正理解这一点,人的心智必须上升到感官层以上,只有理解了圣餐中的肉和血,或饼和酒的真正意义,才能真正明白为何圣餐是最神圣的敬拜行为,因为主全在于圣餐中,因此主的全部救赎也在这圣餐中。配得圣餐的人在领受圣餐时会获得主救赎的果效和好处。主啊,我们渴望您不断提升我们的心智,使我们自己的自我快快沉寂,如同灭绝!阿们!
新耶路撒冷及其属天教义
NJHD分享-圣餐2
216.关于身体和肉。主的“肉”表示祂的神性之爱的神性良善,也就是祂的神性人身的一个属性(3813, 7850, 9127, 10283节)。祂的“身体”所表相同(2343, 3735, 6135节)。“肉”一般表示人的意愿或自我,这意愿或自我就本身而言,是邪恶;当被主复活时,它表示良善(148, 149, 780, 999, 3813, 8409, 10283节)。
7850.“要吃那肉”表示享受良善。“吃”是指享受;“肉”是指因主的神性人身而复活的人之自我,因而是指与一个人同在的一切属天和属灵良善。“肉”具有这种含义,这在古人当中是众所周知的,然而如今却如此不为人知,以至于当被告知“肉”具有这种含义时,人们都感到惊讶。如果有人说,自我是“肉”所对应的属灵实体,人们不会理解这一点。如果有人说,它是“肉”的象征含义,他们的确理解,但却是在完全不同于属世物体对应于它所象征的实体所在意义上的另一种意义上来理解;也就是说,他们把它看作某种完全分离的东西。而事实上,它所对应的属灵实体或象征化的实体与它结合,如同人的视觉与他的眼睛结合;听觉与耳朵结合;也如同他的属灵思维与他的内层形式结合,并通过该形式与语言器官结合;或如同他同样属灵的意愿与产生动作的肌纤维的结合。每个属灵实体及其对应物,也就是每个被象征化的实体和同它有对应关系的属世物体都存在这种关系。
谁看不出主在约翰福音中所说的“肉”不是指肉,“血”不是指血?
我实实在在地告诉你们:你们若不吃人子的肉,不喝人子的血,就没有生命在你们里面。吃我肉喝我血的人就有永生,在末日我要叫他复活。我的肉真是可吃的,我的血真是可喝的。(约翰福音6:53-55)
如今很少有人知道“肉”表示主的神性之爱的神性良善,这良善来自祂的神性人身,“血”表示从祂的神性良善发出的神性真理,以及人的回报。那些能够知道的人却不想知道。他们之所以不想知道,是因为他们没有为了真理而对真理的情感,只有为了世俗的理由而对真理的情感,还因为在属世层面思考的人只想在属世层面理解一切事物。
就圣言的灵义而言,“肉”不是指肉,除了其它地方外,这一点从启示录中的经文很明显地看出来:
你们聚集来赴大神的筵席!可以吃千夫长的肉,壮士的肉,马和骑马者的肉,并自主的,为奴的,小的大的,众人的肉。(启示录19:17-18)
此处“肉”表示各种各样的良善。
9127.“就为他没有流血的罪”表示那么他不会犯有所施暴行的罪。 “血”在至高意义上是指从主的神性良善发出的神性真理,在源于至高意义的内义上是指良善之真理。因此,“流血”表示向神之真理或良善之真理,以及良善本身施暴。事实上,凡向真理施暴的,同样向良善施暴,因为真理与良善结合得如此紧密,以至于这一个属于那一个,或说这一个永远不会离开那一个。因此,向这一个施暴,就是向那一个施暴。由此明显可知,“为他没有流血的罪”表示他不会犯有向真理或良善所施暴行的罪。
人若对圣言的内义一无所知,只能认为圣言中的“血”表示血液;“流血”仅仅表示杀人。但内义并不论述人的肉体生命,只论述其灵魂的生命,也就是他的属灵生命,这生命会永远活着。在圣言的字义上,这生命通过诸如构成肉体生命的那类事物来描述,即肉和血。由于人的属灵生命源于属于仁爱的良善和属于信仰的真理,并靠它们来维持,所以在圣言的内义上,“肉”表示属于仁爱的良善,“血”表示属于信仰的真理。在更内在的意义上,“肉”表示属于对主之爱的良善,“血”表示属于对邻之爱的良善。但在唯独论述主的至高意义上,“肉”是指主的神性良善,因而是指神性良善方面的主自己;而“血”是指从主发出的神性真理,因而是指神性真理方面的主。当一个人阅读圣言时,“肉和血”在天上就被理解为这些事物。当这个人参加圣餐礼时,同样理解为这些事物,只是在圣餐中,饼是肉,酒是血,因为“饼”与“肉”所表相同,“酒”与“血”所表相同。
但那些像当今大多数世人那样在感官层进行思考的人,根本不理解这一切。所以只要他们相信圣餐和圣言因来自神而含有某种神圣之物在里面,就让他们持守自己的信仰吧。哪怕他们不知道这种神圣在哪里;还是让那些被赋予某种内在感知,也就是能在高于感官的层面上进行思考的人考虑一下,在以下经文中,“血”是用来表示血,“肉”是用来表示肉吗?
人子啊,主耶和华如此说:你要对天上的各种鸟和田野的各种走兽说:你们聚集来吧!要从四方聚集来吃我为你们所献的祭物,就是在以色列山上所献的大祭物,好叫你们吃肉喝血。你们要吃勇士的肉,喝地上首领的血。你们要从我为你们所献的祭物中喝血喝到醉。你们要在我席上因马匹和战车,并勇士和一切的战士而饱足。我要这样将我的荣耀立在列族中。(以西结书39:17-21)
启示录:
我又看见一位天使站在日头中,向飞在空中的一切鸟大声呼喊说,你们聚集来赴大神的筵席!可以吃君王的肉,千夫长的肉,壮士的肉,马和骑马者的肉,并自主的,为奴的,小的大的,众人的肉。(启示录19:17-18)
很明显,在这些经文中,“肉”并非表示肉,“血”并非表示血。这同样适用于约翰福音中主的“肉”和“血”:
我所要赐的粮,就是我的肉。我实实在在地告诉你们:你们若不吃人子的肉,不喝人子的血,就没有生命在你们里面。吃我肉喝我血的人就有永生,在末日我要叫他复活。我的肉真是可吃的,我的血真是可喝的。吃我肉、喝我血的人住在我里面,我也住在他里面。这就是从天上降下来的粮。(约翰福音6:51-58)
主的“肉”是指祂的神性之爱的神性良善,祂的“血”是指从祂的神性良善发出的神性真理;这一点从以下事实可以看出来:它们都是滋养一个人的属灵生命的食物。这解释了为何祂接着说“我的肉真是可吃的,我的血真是可喝的”,又说“这就是从天上降下来的粮”。由于人通过爱和信与主结合,所以祂还说:“吃我肉、喝我血的人住在我里面,我也住在他里面”。不过,如前所述,只有那些能在高于身体感官的层面上进行思考的人,尤其那些信主爱主的人才能明白这个问题,因为主把他们从其肉体感官的生命提升到其灵的生命,因而从世界之光提升到天堂之光;在天堂之光中,对物质事物的概念,也就是在心智中通过肉体所获得的印象会逐渐消失。
因此,凡知道“血”表示来自主的神之真理的人也能看出在圣言中,“流血”并非表示杀人,或剥夺一个人的肉体生命;而是表示杀害或剥夺他灵魂的生命,也就是摧毁他的属灵生命,这生命就是对主的信和爱。“血”用来论及非法所流的血时,表示因邪恶所生的虚假而被毁的神之真理,这一点从以下经文清楚看出来,以赛亚书:
那时,主以审判的灵和洁净的灵,将锡安女子的污秽洗去,又将耶路撒冷的血从它中间冲走。(以赛亚书4:3)
以及其它经文。在这些经文中,“血”并非表示所流的人的肉体生命的血,而是表示他属灵生命的血,也就是神之真理,邪恶所生的虚假就是向它施暴的。马太福音中的“血”所表相同:
叫世上所流义人的血,都归到你们身上。从义人亚伯的血起,直到你们在殿和坛中间所杀的撒迦利亚的血为止。(马太福音23:35)
这些话表示从古到今,犹太人一直对圣言的真理施暴,以致他们根本不愿接受任何内在和天上的真理。所以他们也不接受主。他们流祂的血表示他们对神之真理的完全弃绝,因为主就是神性真理本身,也就是“成了肉身的圣言”(约翰福音1:1, 14)。在马太福音中,这些话就表示他们对来自主的神之真理的完全弃绝:
彼拉多在众人面前洗手,说,流这义人的血,罪不在我,你们承当吧。众人都回答说,祂的血归到我们和我们的子孙身上。(马太福音27:24)
这就解释了约翰福音中所描述的以下事件:
惟有一个兵拿枪扎祂的肋旁,随即有血和水流出来。那看见的人就作见证,他的见证也是真的;并且他知道自己所说的是真的,叫你们也可以信。(约翰福音19:34-35)
水也流出来的原因是,“水”表示外在形式的神之真理,就是构成字义的那种真理。“水”表示真理。由此也明显可知,被主的宝血洗净是什么意思,即从主领受信之真理。由此也明显可知,启示录中的这些话是什么意思:
他们胜过那龙,是因羔羊的血,和他们所见证的圣言。(启示录12:11)
“因羔羊的血”是指通过来自主的神性真理,神性真理也是“他们所见证的圣言”。“羔羊的血”是指纯真之血,因为“羔羊”表示纯真。在天上,从主发出的神之真理含有纯真在它的核心处;因为它只影响那些拥有纯真的人,或说,除了那些拥有纯真的人外,没有人对它拥有任何感觉。
3735.“给衣服穿”表示与神性真理结合。“衣服”是指真理,在此是指神性真理,因为论述的主题是主;“穿”是指将它变成自己的并与它结合。圣言内义的性质从这些和其它一切细节可以看出来,也就是说,当字义论述食物和衣服,而且当它在历史叙事中来论述时,如此处“神若给我食物吃,衣服穿”,那时与人同在的天使根本不会想到食物,而是想到爱之良善,在至高意义上则想到主的神性良善。他们也不会想到衣服,而是想到真理,在至高意义上则想到主的神性真理。对他们来说,在字义中所发现的那种事物只是用来思想天上和神性事物的物体代表,因为这些事物是在秩序的最后层级或最外层的器皿。
因此,当一个人处于神圣状态,并想到食物,如圣餐中的饼,或主祷文中“日用的饮食”时,这个人关于食物的思维就作为用来思想来自主的爱之良善的物体代表而为与他同在的天使提供服务。天使根本不捡取人对食物的任何思维,而是思想良善以取代之,因为这是两者(即食物与良善)之间的对应。当一个人处于神圣状态,并思想衣服时,也是如此;在这种情况下,天使思想真理。圣言中的其它一切事物都是如此。天与地通过圣言结合的性质由此变得清楚明了;也就是说,这种结合是这样:当一个人以神圣的方式阅读圣言时,他就通过这种对应与天堂,并经由天堂与主紧密结合,即便这个人只想到圣言中那些以字义来阐述的事物。那时,他所感受到的神圣本身就来自诸如天使所拥有的那种属天和属灵的思维和情感的流注。
为让这种流注可以存在,并且人可以从该流注与主结合,主就设立了圣餐;描述圣餐的经文明确说明,主就是饼和酒。因为主的身体表示祂的神性之爱,以及人里面诸如存在于属天天使里面的那种相爱;而“血”同样表示祂的神性之爱,以及人里面的相爱,不过是诸如存在于属灵天使里面的那种。由此明显可知,圣言的每一个字词里面有多少神性,尽管世人对神性是什么,它是什么样或是何性质没有任何概念。然而,那些在世上过着良善生活的人死后就进入对这一切事物的认知和感知,因为那时,他们脱去地上和世俗的事物,披上天上的事物,并像天使那样拥有属天和属灵的观念。
6135.“我们在我主面前,除了我们的身体和土地之外,一无所剩”表示良善和真理的容器变得完全荒凉了。“身体”是指良善的容器;“土地”是指真理的容器。“土地”之所以表示真理的容器,是因为它接受种子,而播种在地里的种子在特定意义上表示源于仁的信之事物,因而表示源于良善的真理的事物;因此,“土地”表示真理的容器,这从前面关于“土地”的阐述和说明可以看出来。“在我主面前,一无所剩”表示这些容器已变得荒凉。
就真正意义而言,“身体”表示爱之良善,“土地”表示信之真理。但当“银子”和“牲畜”所表示的真理和真理之良善由于荒凉而不能再看到时,“身体”就只表示良善的容器,“土地”只表示真理的容器。就真正意义而言,“身体”之所以表示爱之良善,是因为身体,或“身体”所表示的整个人是从主而来的生命的容器,因而是良善的容器;因为爱之良善构成人里面的生命本身。生命之热,即爱,是生命之热本身;除非这热存在于一个人里面,否则他就是一个死物。正因如此,“身体”在内义上表示爱之良善。即便一个人没有天堂之爱,只有地狱之爱,其生命的至内层仍来自天堂之爱。因为这爱不断从主流入,在其初始和源头形式中给他提供生命之热;但随着这热来到此人这里,它却被这人败坏了,这就产生了地狱之爱,不洁净的热就是从地狱之爱发出的。
我从天使那里很清楚地看出,“身体”在真正意义上是指爱之良善。因为当天使在场时,爱就从他们身上大量涌出来,以至于你会以为他们只是爱;爱从他们全身涌出。他们的身体光鲜亮丽,充满从他们发出的亮光;因为爱之良善就像一道火焰,从它自身发出光来,也就是源于那良善的信之真理。连天上的天使都是这样,那么主自己呢?祂是众天使当中一切爱之花火的源头,祂的神性之爱看上去就像一轮太阳;整个天堂都从这太阳获得自己的光,凡在天堂里的,都从这太阳获得自己的天堂之热,也就是他们的爱,因而他们的生命。正是主的神性人身如此显现,并且是所有这些事物的源头。由此可见,主的“身体”表示什么,即表示神性之爱,与祂的“肉身”所表相同。对于神性,也就是无限,我们还要思想什么呢?
由此可知,圣餐里的“圣体”只表示主对全人类的神性之爱;对此,经上在福音书中如此记着说:
耶稣拿起饼来,祝福,就掰开,递给门徒,说,你们拿着吃,这是我的身体。(马太福音26:26; 马可福音14:22; 路加福音22:19)
祂之所以指着“饼”说,“这是我的身体”,是因为“饼”也表示神性之爱。在约翰福音中,主的“身体”也表示神性之爱:
耶稣说,你们拆毁这殿,我三日内要再建立起来。但耶稣所说的殿是指他的身体。(约翰福音2:19, 21)
“祂身体的殿”是指源于神性良善的神性真理,因为“殿”是指主的神性真理。由于祂的“身体”在至高意义上是指主的神性真理的神性良善,所以凡在天堂里的,可以说都在“主的身体”里面。主的“身体”是指神性良善,这一点从但以理书中的这些话也明显看出来:
我举目观看,见有一人身穿细麻衣,腰束乌法精金带。他身体如水苍玉,面貌如闪电的形状,眼目如火把,手臂和脚如擦亮的铜那么闪耀,说话的声音如大众的声音。(但以理书10:5, 6)
腰所束的“乌法精金带”、他面貌所拥有的“闪电的形状”、描述他眼目的“火把”,以及描述他手臂和脚的“闪耀的铜”表示爱之良善。“金”是指爱之良善,“火”也是;由于“火”具有这种含义,所以“闪电”也具有这种含义。“铜”是指属世层中爱与仁之良善;身体的其它部分,就是头和两腰之间的躯干所看似的“水苍玉”表示仁与信之良善,因为水苍玉是一种闪闪发光的宝石。
148.人的自我(事实上为他所珍视的自我)之所以被称为“一条肋骨”,也就是一根胸骨,是因为在上古之人当中,胸因包含心肺而表示仁爱;骨因仅含有极少量的生命而表示那些价值相对较低的事物;而“肉”则表示拥有某种生命之物。它们具有这种含义的原因是上古之人所知道的一个极深奥秘。
149.在圣言中,“骨”也表示人的自我,事实上是被主赋予生命的自我,如在以赛亚书:
耶和华必在干旱之地使你的灵魂饱足,骨头自由;你必像浇灌的园子。(以赛亚书58:11)
又:
你们看见,就心中快乐,你们的骨头必如嫩草生长。(以赛亚书66:14)
诗篇:
我的骨头都要说,耶和华啊,谁能像你?(诗篇35:10)
这一点从以西结书看得更清楚,在那里,以西结描述了长出肉并有灵被放入里面的骨头:
耶和华的手将我放在山谷中间,这山谷遍满骸骨;祂对我说,你向这些骸骨发预言,对它们说,枯干的骸骨啊,你们要听耶和华的话。主耶和华对这些骸骨如此说,看哪,我必使灵(或气息)进入你们里面,你们就要活了。我必给你们加上筋,使你们长肉,又将皮遮蔽你们,把灵(或气息)放入你们里面,你们就要活了,你们便知道我是耶和华。(以西结书37:1, 4-6)
从天上观之,人的自我看上去就像某种骨状、毫无生命、极其丑陋的东西,因而就像本身死亡之物。不过,一旦从主获得生命,它就看似某种有肉的东西。因为人的自我完全是死的东西,尽管在他看来,这自我是某种东西,甚至是全部。凡在他里面活着的东西,都来自主;如果这种东西真的离开他,他必像石头那样仆倒而死。因为人只是一个生命的器官,器官如何,生命的情感就如何,或说器官的性质决定了生命情感的性质。
唯独主拥有自我;祂凭这自我救赎人,又凭这自我拯救他。主的自我就是生命,人的自我本身是死的,但从主的自我获得生命。主在路加福音中的话也表示主的自我:
灵无肉无骨,你们看,我是有的。(路加福音24:39)
逾越节羔羊的骨头一根也不可折断同样表示主的自我。
780.“凡有生命气息在里面的肉体”表示一个新生物,或他们从主接受新生命。“肉体”总体上是指全人类,具体地是指肉体人。因此,“凡有生命气息在里面的肉体”表示一个重生之人,因为他的自我里面有主的生命,也就是仁与信的生命。每个人都只是“肉体”;但当仁与信的生命被主注入他时,他的肉体就活了,变得属灵和属天,并因被新造而被称为一个“新生物,或新造物”(马可福音16:15)。
999.“肉”表示人的意愿部分。从严格意义上说,“肉”论及败坏的人。“肉”总体上表示整个人类,具体地表示肉体人。它因表示整个人类,具体地表示肉体人,故表示人自己的东西,因而表示他的意愿部分。人的意愿部分或意愿,只是邪恶。因此,“肉”论及人,因为人是这样,所以“肉”表示一切恶欲或一切贪欲。前面数次说明,人的意愿只是恶欲。正因“肉”具有这种含义,所以百姓在旷野中所渴求的肉也具有同样的代表。摩西五经如此描述这种渴求:
他们中间的乌合之众大起贪欲,所以他们又哭号说,谁给我们肉吃呢?(民数记11:4)
此处“肉”明显被称为“贪欲”,因为经上说“他们大起贪欲,说,谁给我们肉吃呢?”接下来的话也说明这一含义:
肉在他们牙齿之间,尚未嚼烂,耶和华的怒气就向百姓发作,耶和华用极重的灾祸击打百姓。那地方名叫贪欲之坟墓,因为他们在那里葬埋那起贪欲的百姓。(民数记11:33-34)
谁都能清楚看出,这样的灾祸临到那百姓,绝不是因为他们贪肉,因而不是因为对肉的渴望。当一个人长时间不吃肉时,这种渴望是很自然的,如那时百姓在旷野中的情形。真正的原因,也就是属灵的原因,是更深层次的,即:那百姓具有这种性质,他们对“吗哪”所表示和代表的东西感到极度厌恶,这从本章第六节明显看出来。他们只想要诸如“肉”所表示和代表的那类事物,就是属于他们自己意愿的东西,而这些东西纯由恶欲构成,本身如同粪便,天生就是亵渎的。正因那教会由于代表这类事物而是一个代表性教会,所以那百姓才会遭受如此大的灾祸。事实上,发生在他们中间的事件在天堂会以属灵的方式来代表。在天堂,“吗哪”代表天上的东西,而“肉”代表他们所贪求的东西,就是他们自己意愿的不洁之物。因此,他们因具有这种性质而受到惩罚。从圣言中的这些和其它经文明显看出,“肉”表示属于意愿的东西,在此表示只属于人的意愿的东西。
8409.由于“肉”表示正反两方面意义上的自我,在至高意义上是指主的神性自我,也就是祂的神性人身,因而是指祂对全人类的爱之良善,所以就涉及人的那层意义而言,“肉”表示被主的自我复活的一个自我;也就是说,它是与人同在的主之自我,因而是对主之爱的良善。但就反面意义而言,“肉”表示人自己的自我,因而是指自我之爱的邪恶和由此而来的那爱的渴望或贪欲。人自己的自我只是邪恶。“肉”表示人自己的自我,因而表示各种邪恶,这一点从以下经文进一步明显看出来:
我必使那欺压你的吃自己的肉,他们必喝自己的血醉倒,好像喝甜酒一样。(以赛亚书49:26)
“吃肉”表示塞满他们自己的邪恶。耶利米书:
倚靠人,以血肉为膀臂, 心中离弃耶和华的,那人该受诅咒!(耶利米书17:5)
“以血肉为膀臂”表示信靠人自己的能力;故在以赛亚书(9:20),“自己膀臂上的肉”表示信靠自我。又:
埃及人不过是人,并不是神;他们的马不过是血肉,并不是灵。(以赛亚书31:3)
“埃及的马”表示属于一种败坏理解力的记忆知识;“肉”表示死物,“灵”表示活物;这就是为何经上说埃及人“下身肥大(或肉体肥大)” (以西结书16:26)。“死物”这个词之所以用于邪恶,是因为邪恶导致属灵的死亡;“活物”之所以用于良善,是因为良善带来属灵的生命。
这解释了为何在圣言中,“肉或肉身、肉体”和“灵”彼此对立,如以下经文:
从肉身生的,就是肉身;从灵生的,就是灵。(约翰福音3:6)
又:
叫人活着的乃是灵,肉体是无益的。我对你们所说的话就是灵,就是生命。(约翰福音6:63)
创世记:
耶和华说,人既是属肉体的,我的灵就不永远责备他。(创世记6:3)
此处“肉体”表示人自己的自我。在以下经文也一样:
耶稣说,约拿的儿子西门,你是有福的。因为这不是属血肉的指示你的,乃是我在天上的父指示的。(马太福音16:17)
又:
约翰福音:
凡接待祂的,就是信祂名的人,祂就赐他们权柄,作神的儿女。这等人不是从血气生的,不是从肉欲生的,也不是从人意生的,乃是从神生的。(约翰福音1:12, 13)
“肉欲”表示意愿部分的自我;“人意”表示理解力部分的自我;“神的儿女”表示那些已经重生的人;那些正经历重生的人都从主的自我获得生命,主的自我就是“主的肉和身体”,是神性良善本身。
“肉或肉身、肉体”因在反面意义上表示人自己的自我,因而表示邪恶,故也表示贪欲,因为肉身的生命,也就是身体自己的生命,只是感官乐趣,就是身体欲望的乐趣和贪欲。“肉或肉身、肉体”表示贪欲,这一点从摩西五经中的这些话明显看出来:
百姓中间的乌合之众大起贪欲,以色列人又哭号说,谁给我们肉吃呢?现在我们的灵魂枯竭了,除这吗哪以外,在我们眼前并没有别的东西!耶和华对摩西说,你要对百姓说,你们要为了明天使自己分别为圣,使你们可以吃肉。因为你们在耶和华的耳中哭着说,谁给我们肉吃呢?我们在埃及不更好!耶和华必给你们肉吃,要吃一个整月,直到肉从你们的鼻孔喷出来,使你们厌恶。肉在他们牙齿之间,尚未吞咽,耶和华的怒气就向百姓发作,耶和华用极重的灾殃击打百姓。于是他给那地方起名叫“贪欲之人的坟墓”,因为他们在那里葬埋那起了贪欲的人。(民数记11:4, 6, 16, 18, 20, 33, 34)
由此可见,“在埃及地坐在肉锅旁”表示什么,即一种随心所欲的生活,因而是指一种自我的生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