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29.(2)教义必须取自圣言的字义,并被字义证实。这是因为主在字义上同在、教导和光照;主从来不会行动或运作,除非在完全中,字义上的圣言就在它的完全中,如前所示。这就是为何教义必须取自字义。此外,真正真理的教义可以完全取自圣言的字义;因为字义上的圣言就像一个穿着衣服的人,他的脸和手是裸露的;在圣言中,与人的信仰和生命,因而与他的得救有关的一切,都是赤裸的,或未被遮掩;而其余的都被遮掩了,或说穿上了衣服;但在它们被遮掩或穿上衣服的许多地方,它们仍是可见的,就像一个女人透过脸前薄薄的面纱看到物体一样。此外,随着圣言的真理因对它们的爱可以说成倍增加,并被这爱按次序排列,它们越来越清晰地闪耀出来,并被看到,或说它们变得越来越透明和明显。
230.有人可能会以为,真正真理的教义能通过圣言的灵义来获得,灵义通过对应的知识而得到。但教义不是通过灵义来获得的,只是被说明和证实。因为如前所述(TCR 208节),一个人有可能会利用某些熟知的对应关系,通过把它们连接起来,用来证实他早已牢记在心的某个先入为主的观念而歪曲圣言。此外,唯有主将灵义赐给人,祂保护灵义,就像保护天使天堂一样,因为天堂处于灵义。
231.(3)教义必须由真正的真理构成,但只有那些处于来自主的光照之人才能在圣言的字义中看到真正的真理。光照只来自主,存在于那些热爱真理,因为它们是真理,并使真理成为生活功用的人里面。对其他人来说,圣言里面没有光照。光照只来自主,因为圣言来自衪,因此衪在圣言中。光照被赐给那些热爱真理,因为它们是真理,并使真理成为生活功用的人,因为这些人在主里面,主也在他们里面;事实上,主是真理本身,如论述主的那一章所说明的;当人们照着主的神性真理生活时,也就是说,当他们出于这些真理而履行功用时,他们就爱主,如约翰福音以这些话所教导的:
到那日,你们就知道我在父里面,你们在我里面,我也在你们里面。有了我的诫命又遵守的,这人就是爱我的,我也要爱他,并且要将自己向他显现,我要到他那里去,在他那里作我的住所。(约翰福音14:20, 21, 23)
他们就是那些阅读圣言时被光照的人;对这些人来说,圣言是发光和透明的。对这些人来说,sRef John@14 @21 S1'圣言是发光和透明的,因为属灵意义和属天意义都包含在圣言的每一个细节里面,这些意义在天堂之光中;因此,主通过这些意义及其光流入圣言的属世意义,并流入人里面属世意义的光中。因此,人出于一种内在感知承认真理,然后在他的思维中看到真理。每当他处于为了真理而对真理的情感时,这种事就会发生。因为感知来自情感,思维来自感知;因此,被称为信仰的承认就产生了。
232.对那些出于虚假宗教的教义来阅读圣言的人,尤其那些通过圣言确认这教义,因关注自己的荣耀和世俗的财富而如此行的人来说,与此相反的事会发生。对这些人来说,圣言的真理就好像出现在黑夜的阴影或昏暗中,而虚假好像出现在白天的光中。他们阅读真理,却看不到它们,即便看到真理的影子,也会歪曲它们。他们就是主所说的人:
他们有眼,却看不见,有耳,却不明白。(马太福音13:14, 15)
因此,在与教会有关的属灵问题上,他们的光是纯属世的,他们的心智视野就像一个在床上醒来时看到幽灵之人的视野,或像一个梦游者的视野,他以为自己是醒着的,其实睡得正香。
233.我曾被允许与死后的许多人交谈,他们以为他们会像天上的星星一样发光,因为如他们所说的,他们视圣言为神圣,经常通读圣言,从中收集许多经文来证实他们信仰的教义,因此获得了学者的声誉;出于这个原因,他们以为他们会是米迦勒或拉斐尔。但他们中的许多人被检查是什么样的爱驱使他们研究圣言;结果发现,其中一些人出于自我之爱来研究圣言,以便他们可以作为教会领袖受到尊敬,一些人则出于世界之爱来研究圣言,以便他们可以获得财富。当这些人被进一步检查他们从圣言中所知道的东西时,结果发现,他们没有从中学到一个真正的真理,只学到可称为被歪曲的真理的那种真理;被歪曲的真理本身是腐臭的虚假,因为在天堂,它有臭味。他们被告知,这就是以自己和世界为目的,而不是以信仰的真理和生活的良善为目的阅读圣言的结果。当自我和世界是目的时,心智在阅读圣言中就会沉浸在自我和世界中;因此,人们总是出于他们的自我来思考;而人的自我在与天堂和教会有关的一切事物上都处于黑暗。在这种状态下,人不可能被主引导,并被提升到天堂之光中,因而不可能接受从主那里经由天堂而来的任何流注。我也看到这些人被允许进入天堂;然而,当被发现缺乏真理时,他们被赶了出去;但他们配上天堂的骄傲自负仍留在他们身上。对那些出于对认识真理的情感,因为它是真理而研究圣言的人来说,情况就不同了,因为真理可服务于生活的功用,不仅服务于他们自己生活的功用,还服务于邻舍生活的功用。我看到这些人被提升到天堂,从而进入那里的神性真理之光中;我看到他们同时被提升到天使般的智慧和天堂天使所享有的幸福中。
第6节 圣言的字义提供与主的结合,以及与天使的联系
234.圣言提供与主的结合,因为主是圣言,也就是说,祂是圣言中的神性真理本身和神性良善。这种结合是通过字义实现的,因为字义上的圣言就在它的完全、神圣和能力中,如前所示(TCR 214-224节)。与主的结合对人来说并不明显,但它存在于对真理的情感和对真理的感知中。圣言的字义也提供与天堂天使的联系,因为字义里面有属灵意义和属天意义;天使们就处于这些意义,主的属灵国度的天使处于圣言的属灵意义,主的属天国度的天使处于圣言的属天意义。当一个视圣言为神圣的人阅读圣言时,这两层意义就从圣言的属世意义中展开。这种展开是瞬间的;因此,他与天使们的联系也是瞬间形成的。
235.大量经历已经向我证明,属灵天使处于圣言的属灵意义,属天天使处于圣言的属天意义。我被恩准感知到,当我阅读圣言的字义时,与天堂的共享或交流就实现了,有时是与这一个社群的共享或交流,有时是与另一个社群的共享或交流。我照着属世意义来理解,属灵天使照着属灵意义来理解,属天天使则照着属天意义来理解,并且这是瞬间的。我已经数千次地感知到这种共享或交流,所以对此毫不怀疑。此外,一些住在天堂之下的灵人滥用这种共享或交流;他们从圣言的字义中重复一些经文,立即观察并记录与之交流或共享的社群。我也经常看到并听到这种事。因此,我通过活生生的经历得以知道,字义上的圣言是与主结合并与天堂天使联系的神性媒介。
236.至于当人阅读圣言时,属灵天使如何从属世意义中感知到他们自己的意义,属天天使又如何从属世意义中感知到他们自己的意义,这要举例来说明。让我们以十诫中的四条诫命为例。从第五条诫命“不可杀人”开始。一个人将“杀人”不仅理解为杀人,还理解为心怀仇恨,渴望报复,甚至到了杀死的地步。一位属灵天使将“杀人”理解为像魔鬼一样行事,谋杀或摧毁一个人的灵魂;而一位属天天使将“杀人”理解为仇恨主和圣言。
第六条诫命是“不可通奸”:一个人将“通奸”理解为淫乱、行淫、说淫秽的话、有肮脏的想法。一位属灵天使将“通奸”理解为玷污圣言的良善,歪曲圣言的真理;而一位属天天使将“通奸”理解为否认主的神性和亵渎圣言。
第七条诫命是“不可偷盗”:一个人将“偷盗”理解为偷窃、欺诈和以任何借口剥夺邻舍的财产。一位属灵天使将“偷盗”理解为通过邪恶和虚假剥夺他人的信之真理和良善;而一位属天天使则将“偷盗”理解为将属于主的东西归于自己,并将主的公义和功德据为己有。
第八条诫命是“不可作假见证”:一个人将“作假见证”理解为撒谎和诽谤;一位属灵天使将“作假见证”理解为宣称并说服,虚假是真理,邪恶是良善,反之亦然;而一位属天天使则将“作假见证”理解为亵渎主和圣言。
这些例子表明,属灵和属天之物是如何从包含它们的圣言的属世意义中展开并提取的。令人惊奇的是,天使们在提取属于他们的意义时,并不知道这个人在思考什么;然而,天使与人类的思维通过对应构成一体,就像目的、原因和结果一样。此外,目的实际上存在于属天国度中,原因存在于属灵国度中,而结果存在于属世国度中。通过这种方式,人类与天使的联系通过圣言产生。
237.属灵天使从圣言的字义中引出并汲取属灵意义,属天天使从中引出并汲取属天意义,因为这些意义与天使的性质同属一类,并与其和谐一致。这一事实可通过自然界的三个王国,即动物界、植物界和矿物界中的类似事物来说明。在动物界:血管从变成乳糜的食物中抽出并吸取它们所需的血液,神经纤维吸取它们的液体,作为纤维来源的物质则吸取它们的灵。在植物界:一棵树及其树干、树枝、叶子和果实都立于它的根上,或靠根支撑,并通过它的根从土壤中为树干、树枝、叶子抽出并吸取粗糙的汁液,为果肉吸取纯净的汁液,为果实里面的种子吸取最纯净的汁液。在矿物界:在地球的某些地方深藏着富含金、银、铜、铁的矿石;从岩石的呼气和臭气中,金、银、铜、铁各自吸取自己的元素,水元素则使这些元素循环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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