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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一章 婚姻冷淡、分离和离婚的因素(234—239)

发布时间:2022-10-06  阅读:647次
 

234.我在此论述婚姻冷淡的因素,同样要论述分离以及离婚的因素。这是因为它们都连贯在一起;事实上,分离唯独出自婚后逐渐产生的各种冷淡,或婚后所发现的造成冷淡的各种因素。而离婚则是奸淫的后果,因为奸淫与婚姻完全对立;对立制造冷淡,即便不是夫妻双方都冷淡,至少有一方是冷淡的。这就是为何我将冷淡、分离和离婚的因素放在一章里的原因。按顺序阐述能更清楚地看出这些因素如何连贯在一起,顺序如下:

⑴既有属灵之热,也有属灵之冷;属灵之热是爱,属灵之冷是爱的缺失。

⑵在婚姻中,属灵之冷就是灵魂的分裂和心智的分离;冷漠、不和、蔑视、反感、憎恶由此而来;在很多情况下,这些最终导致从床榻、卧室和家里分离。

⑶逐渐冷淡的因素有很多,其中有些是内在的,有些是外在的,有些则是偶然的。

⑷冷淡的内在因素源于宗教信仰。

⑸在这些因素中,第一个就是夫妻双方都排斥宗教信仰。

⑹第二个是一方拥有宗教信仰,而另一方没有。

⑺第三个是夫妻双方拥有不同的宗教信仰。

⑻第四个是执着于虚假的宗教信仰。

⑼这些是内在冷淡的因素,但在很多情况下并未伴随外在冷淡。

⑽冷淡的外在因素也有很多,其中第一个是性格和行为上的不同之处。

⑾第二个是认为婚姻之爱与淫乱之爱没什么不同,只不过前者是合法的,后者是非法的。

⑿第三个是夫妻双方争夺主导地位。

⒀第四个是缺乏学习或工作的兴趣,这会造成情欲放荡。

⒁第五个是外在地位和条件的不平等。

⒂还有几个分居的因素。

⒃其中第一个是智力缺陷。

⒄第二个是身体缺陷。

⒅第三个是婚前性无能。

⒆奸淫是离婚的因素。

⒇冷淡的偶然因素也有很多,其中第一个是源于不断被允许的平淡。

(21)第二个是迫于婚约和法律,与对方共同生活似乎不自由的感觉。

(22)第三个是妻子宣告并谈论自己的爱情。

(23)第四个是男人日夜思想他的妻子是有欲求的;相反,妻子却以为她的丈夫不愿意。

(24)冷淡因在心智中发展,故也在身体中发展;随着冷淡的日益加剧,身体的外在部分也就关闭了。

现逐一解读上述要点。

235.⑴既有属灵之热,也有属灵之冷;属灵之热是爱,属灵之冷是爱的缺失。属灵之热唯独出自灵界太阳,而非其它源头。事实上,灵界有一轮太阳,它是从主发出的,主就在这太阳中间。灵界太阳因来自主,故本质上是纯粹的爱。在天使看来,这太阳就像一团火,犹如我们世界的太阳在我们眼里的样子。它之所以显为火,是因为爱是属灵之火。这太阳放射出热和光,但由于它是纯粹的爱,故它所产生的热本质上是爱,所产生的光本质上是智慧。由此明显可知属灵之热是从哪里来的,并且这热就是爱。

有必要用几句话来解释一下属灵之冷的源头。它源于自然界的太阳及其热和光。自然界的太阳被造是为了让它的热和光能将属灵的热和光接收到自己里面,并通过大气这个媒介将它们传到世上的最末层,好叫它们能执行主在自己的太阳中想要达到的目的,还能给属灵事物披上合适的衣服,也就是物质材料,以便主在自然界中的终极目的开始生效。当属灵之热与属世之热从内在联结起来时,这一切就会实现。但是,当属世之热与属灵之热分离时,如那些热爱属世事物,弃绝属灵事物之人的情形,结果正好相反。对他们来说,属灵之热就会变成属灵之冷。被造为和谐一致的这两种热之所以变得如此对立,是因为作为主人的热变成了作为仆人的热,反之亦然。为防止这种情况发生,凭其血统而出身为主人的属灵之热会退去;属灵之热便在这些接受器皿中逐渐冷却,因为它变成了反面。由此明显可知何为属灵之冷,它其实是属灵之热的缺失。

刚才所说的热当理解为爱,因为这热被活物感觉为爱。在灵界,我曾听说,纯属世的灵人来到一位处于爱之状态的天使身边时,就会感到刺骨的寒冷。当天上的热临到地狱灵时,他们的感受也是这样。然而,在他们自己中间,当天上的热与他们隔绝时,他们就会遭受酷热的炙烤。

236.⑵在婚姻中,属灵之冷就是灵魂的分裂和心智的分离;冷漠、不和、蔑视、反感、憎恶由此而来;在很多情况下,这些最终导致从床榻、卧室和家里分离。当最初的爱消退并变得冷淡时,这些事便临到夫妻身上;这也是众所周知的,无需讨论。原因在于,比起其它冷淡,婚姻的冷淡居于人心智的更深处。因为婚姻关系的本质被铭刻在灵魂上,以便一个灵魂能从另一个灵魂繁殖,父亲的灵魂能继续存在于他的孩子里面。正因如此,这种冷淡从那里开始,逐渐降至随后各层,在那里毒害它们,使得最初之爱的幸福快乐沦为不快和悲伤。

237.⑶逐渐冷淡的因素有很多,其中有些是内在的,有些是外在的,有些则是偶然的。世人都知道婚姻冷淡的因素有很多,也知道冷淡还起因于众多外在因素。然而,并非广为人知的是,这些因素的源头就隐藏在人的至内层,并由此扩散到随后各层,直到最后它们表现于外。因此,为叫人们知道,外在因素本身并非因素,而是来源于本身为因素并且如前所述,就在至内层的因素;我先将这些因素大体分为内在的和外在的,然后再详加研究。

238.⑷冷淡的内在因素源于宗教信仰。婚姻之爱的真正源头居于人的至内层,也就是居于他的灵魂。仅从以下事实,谁都能信服这一点,即:孩子的灵魂出自父亲。这一事实从他们的倾向和情感的相似性,以及源于父亲的面部共同特征可以得知,这种特征甚至能延续到其遥远的后代。这一事实还可从自创世时就植入灵魂的繁殖能力明显看出来;此外,人们在植物界的成员中也能发现类似现象,因为种子本身,因而整个植株的繁殖力就藏在其幼芽的至内层,无论这植株是树木、矮树丛还是灌木。

存在于植物界的种子和动物界的灵魂里面的这种繁殖力或构成力唯独来自良善与真理的婚姻气场,而非其它源头。该气场不断从主,宇宙的创造者和维护者那里发出并流入(对此,参看222-225节)。它还来自良善与真理这二者合为一体的努力。正是朝向婚姻的这种努力被植入灵魂,而灵魂则是婚姻之爱的源头性因素。该婚姻,即这个普遍气场的源头,同样构成人里面的教会,这一点已得到大量证明,并且在“主与教会的婚姻”那一章,以及许多其它章节被证明得更充分。从摆在理性面前的这个证据清楚可知,教会的起源和婚姻之爱的起源占据同一个位置,并不断拥抱。有关该主题的详细内容可参看前文(130节),那里说明,婚姻之爱取决于人里面教会的状态,因而取决于宗教信仰,因为正是宗教信仰形成这种状态。

此外,人被造是为了能变得越来越内在,从而越来越近地被引入或提升至良善与真理的婚姻,因而进入真正的婚姻之爱,直到他能感受到其幸福的状态。他能被引入或提升至此的唯一途径就是宗教信仰,这一点从前面所述明显看出来,即:教会的起源和婚姻之爱的起源占据同一个位置,在此彼此拥抱,因而不可能不在此联结起来。

239.从刚才所述可推知,哪里没有宗教信仰,哪里就没有婚姻之爱;而哪里缺乏婚姻之爱,哪里就会有冷淡。婚姻的冷淡就是婚姻之爱的缺失(参看235节),故也是教会状态或宗教信仰的缺失。对此,当今对真正婚姻之爱的普遍无知就是明证。现如今,有谁知道宗教信仰是婚姻之爱的源头?又有谁愿意承认这一点?谁不对此惊讶万分?这种无知的唯一原因在于,尽管宗教还在,但宗教的真理却没有了。没有真理的宗教算什么呢?我在《揭密启示录》一书充分说明了这些真理的匮乏,对此,还可参看此书引用的记事(566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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