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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埃及记》(10196—10199)

发布时间:2022-11-07  阅读:415次
 

10196.“在法版上的施恩座前面”表主垂听并接受由爱之良善所产生的敬拜的一切所在之地。这从“施恩座”和“法版”的含义清楚可知:“施恩座”是指主对由爱之良善所产生的敬拜的一切的垂听和接受(参看9506节);“法版”是指圣言方面(8535, 9503节),因而神性真理方面的主,因为神性真理方面的主就是圣言(9987节)。

此处有必要用几句话来说一说神性良善和神性真理。被称为“父”的神性本身和被称为“子”的神性人身方面的主是神性之爱本身,因而是神性良善本身。但就主在显为太阳的祂之下的天堂里的同在而言,祂是神性真理。然而,这神性真理拥有适合天使和灵人接受的神性良善在它里面。这神性同在就是那被称为“耶和华的灵”和“圣者”的。它之所以被称作神性真理,而非神性良善,是因为,天使和灵人是被造的,并由此而为从神性良善发出的神性真理的接受者。他们和世人一样享有心智的两种官能,即理解力和意愿。理解力形成是为了接受神性真理,意愿形成是为了接受神性良善;他们的理解力不仅有助于接受这真理,还有助于感知这良善。

通过对比世界的太阳和从这太阳产生的世界,简单人也能对这个问题获得某种概念。这太阳是由火构成的,但它发出的是热和光。谁都能知道,光不在太阳本身里面,相反,光是从它发出来的。只有在太阳发出的光含有热在里面的情况下,植物才会复苏、生长,结出果实和种子。之所以通过对比来说明这些事,是因为整个自然界是代表主国度的一个舞台;它之所以是这样一个代表舞台,是因为自然界由神性通过灵界产生,并不断产生,也就是持续存在。正因如此,在圣言中,“太阳”表示神性之爱方面的主,“火”也是;“光”表示神性真理方面的主(如在约翰福音1:9; 3:19; 9:5; 12:46)。

10197.“就是我要与你相会的地方”表由此产生的主的同在和流注。这从“相会”的含义清楚可知,“相会”当论及耶和华时,是指主的同在和流注(参看10147, 10148节)。

10198.“亚伦要在坛上烧”表主对源于爱与仁的敬拜的提升。这从“烧香”的含义和“亚伦”的代表清楚可知:“烧香”是指对源于爱与仁的敬拜的一切的提升(10177节);“亚伦”作为大祭司,是指神性良善方面和拯救工作方面的主(9806, 9965, 10068节)。“烧香”之所以表示对敬拜的提升,是因为“火”表示爱之良善,因此凡火里出来的都表示诸如从爱发出的那类事物。这就是为何不仅光,而且烟也具有代表性。“火”表示爱之良善(参看4906, 5215, 6314, 6832, 6834, 6849, 7324, 10055节);“烟”也代表它,这一点明显可见于这些经文:

耶和华必在锡安的一切居所上造日间的云,夜间的烟和火焰的光。(以赛亚书4:5)

启示录:

因神的荣耀和能力,殿中充满了烟。(启示录15:8)

香的烟表示对祷告或祈祷的提升,因而一般表示对敬拜的一切的提升,这一点明显可见于启示录:

那香的烟和众圣徒的祈祷一同上升。(启示录8:4)

10199.“香料作的香”表乐意垂听并接受。这从“香”和“香料”的含义清楚可知:“香”是指主乐意垂听并接受源于爱与仁的敬拜的一切(参看10177节);“香料”是指带来愉悦的事物。“香料”因其香味而表示带来愉悦的事物,因为“气味”表示感知,故香味表示对带来愉悦之物的感知,而臭味则表示对带来不悦之物的感知。人以嗅、味、视、听、触等感觉器官所感知到的一切都表示与爱之良善和信之真理有关的属灵事物。因此,“嗅觉”表示对源于爱之良善的内层真理的感知;“味觉”表示对知道并变得智慧的感知和情感;“视觉”表示对信之真理的理解;“听觉”表示由信之良善和顺从所产生的感知;“触觉”一般表示赋予、传递并被接受。

它们具有这些含义的原因在于,一切外在感官知觉皆源于属理解力和意愿的内在感官知觉,因而在人里面源于信之真理和爱之良善,因为这些构成人类心智里面的理解力和意愿。然而,本属于人的理解力和意愿的内在感觉并没有外在感觉所拥有的那种感觉,但当它们流入时,却能转化为外在感觉。事实上,人通过外在感觉器官所感知到的一切事物都是从内在事物流入的,因为一切流注所取的路径都是从内在事物到外在事物,而不是反过来,诸如物质流注(即从自然界进入灵界的流注)这样的事根本不存在,只有从灵界进入自然界的流注。属于理解力和意愿的人的内在能力存在于灵界,属于身体感官的人的外在能力则存在于自然界。由此也清楚可知何为对应及其性质。

一般来说,嗅觉对应于在某个事物的性质方面的感知(参看1514, 1517-1519, 3577, 4624-4634, 10054节);味觉对应于对知道并变得智慧的感知和情感(3502, 4791-4805节);视觉对应于对信之真理的理解(3863, 4403-4421, 4567, 5114, 5400, 6805节);听觉对应于对信之良善的感知,并对应于顺从(3869, 4652-4660, 7216, 8361, 9311, 9926节);触觉表示赋予、传递并被接受(10130节)。

由此明显可知,“香料”表示诸如带着愉悦被感知到的那类事物,就是源于爱与仁的那类事物,尤表内层真理,因为它们就源于这些东西,这一点从以下圣言经文清楚看出来;以赛亚书:

必有臭烂代替香料,撕裂代替腰带,光秃代替美发。(以赛亚书3:24)

此处论述的主题是锡安的女子,她们表示属天教会,属天教会拥有源于对主之爱的良善的内层真理;“香料”在此表示内层真理;“臭烂”表示内层真理的缺乏;“腰带”表示结合;“撕裂”表示关联和秩序的解除;“美发”表示记忆真理,也就是外层真理或外在人的真理;“光秃”表示这真理的缺乏。“腰带”表示结合和纽带,以确保一切事物被保持在关联之中,从而关注一个目的(参看9828节);“美发”表示记忆真理(2831节);“光秃”表示这真理的缺乏(9960节)。

以西结书:

有一大鹰,翅膀大,来到黎巴嫩,从它那里折去香柏树的嫩枝,叼到迦南地;他把嫩枝的顶端放在香料商的城中。(以西结书17:3, 4)

就内义而言,此处论述的主题是一个属灵教会的开始和成长,以及后来它的堕落和结束。“有一大鹰,翅膀大”表示该教会所拥有的内层真理(3901, 8764节);“翅膀”表示它的外层真理(8764, 9514节);“黎巴嫩”是指这个教会;那里的“香柏树”是指属灵教会的真理;“香料商的城”是指内层真理的教义所在的地方,在圣言中,“城”表示教义(402, 2449, 3216, 4492, 4493节);它凭其内层真理而被称为“香料商的城”。

同一先知书:

示巴和拉玛的商人用各类上好的香料、各类的宝石和黄金进行交易。(以西结书27:22)

此处论述的主题是推罗,推罗表示良善与真理的认知或知识方面的教会。“商人”是指那些拥有这些认知或知识并传达它们的人;“示巴和拉玛”是指那些处于属天和属灵事物的认知或知识的人;“上好的香料”是指凭内层真理带来愉悦之物;“宝石”是指这些真理本身;“黄金”是指它们的良善。“推罗”表示良善与真理的内在认知或知识方面的教会,在抽象意义上表示这些认知或知识本身(参看1201节);“商人”是指那些拥有这些知识并传达它们的人(2967, 4453节);“示巴和拉玛”是指那些处于属天和属灵事物的认知或知识的人(1171, 3240节);“宝石”是指内层真理(9863, 9865, 9873, 9874节);“黄金”是指它的良善(参看9874, 9881节提到的地方)。

由此可见,示巴女王带着驮有香料、黄金、宝石的骆驼来到耶路撒冷拜见所罗门(列王纪上10:1, 2),以及东方智者向新生的耶稣献上“黄金、乳香、没药”(马太福音2:11)代表什么。由于“香料”表示内层真理,因而表示那些带来愉悦的事物,所以香和膏油(对此,本章将进一步予以论述)都散发着香料的香味。

内层真理是指那些已经成为人生命和情感的一部分,因而从内在存在于他里面的真理,而不是指仅存留在记忆中,没有成为人生命的一部分的真理。相对于其它真理,这些真理被称为外在真理,因为它们并没有铭刻在此人的生命中,只存留在他的记忆里。它们居于外在人,非居于内在人。铭刻在一个人生命中的信之真理存在于意愿中,那些在意愿里的事物都存在于内在人中。因为内在人通过信之真理被打开,与天堂的联系也是通过信之真理实现的。由此明显可知,与一个人同在的内层真理就是源于爱与仁之良善的真理。无论你说意愿,还是说爱,都是一回事,因为构成人意愿的东西构成他的爱。因此,铭刻在人的生命中、被称为内层真理的真理就是那些铭刻在他的爱中,因而铭刻在意愿中的真理,后来当它们进入言行时,就会从意愿中出来。

因为天堂(已经打开的内在人就在天堂中)不是直接流入真理,而是通过爱之良善间接流入。但当内在人关闭时,天堂就无法进入,因为那里没有任何接受它的爱之良善。因此,对那些内在人尚未通过源于爱与仁之良善的真理而打开的人来说,地狱与邪恶所产生的虚假就流入进来,无论有多少信之真理,甚至内层真理仅居于外在人,也就是只存留在记忆中。由此可见“香料”所表示的带来愉悦的内层真理是什么意思,即:它们是指那些源于爱与仁之良善的真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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