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68e.“种”因表示取自圣言的教义之真理,在至高意义上表示神性真理,故在反面意义上表示教义的虚假和地狱的虚假。如以赛亚书:
你们这些巫婆的儿子,奸夫之种,行淫的,都近前到这里来吧。你们向谁戏笑?向谁张大嘴巴,伸长舌头呢?你们岂不是叛逆的儿女,虚谎之种吗?(以赛亚书57:3, 4)
“巫婆的儿子,奸夫之种”表示当圣言被歪曲和玷污时,来自圣言的虚假,“巫婆的儿子”表示来自被歪曲的圣言的虚假,“奸夫之种”表示来自被玷污的圣言的虚假。当圣言的真理被败坏时,就说圣言被歪曲了,当圣言的良善被败坏时,以及当真理被用于自我之爱时,就说圣言被玷污了。“叛逆的儿女,虚谎之种”表示从这些在先的虚假中流出的虚假,“戏笑”表示以被歪曲的事物为乐,“张大嘴巴”表示以由此而来的思维为乐,“伸长舌头”表示以教导和传播这些虚假为乐。
以赛亚书:
祸哉,犯罪的民族,罪孽深重的人民,行恶者的种子,败坏的儿子;他们离弃耶和华,挑衅以色列的圣者,转身向后使自己疏远。(以赛亚书1:4)
“犯罪的民族”表示那些处于邪恶的人,“罪孽深重的人民”表示那些处于由此而来的虚假之人,因为在圣言中,“民族”论及邪恶,“人民”论及虚假(参看AE 175, 331, 625节)。“行恶者的种子”表示那些处于邪恶之人的虚假,“败坏的儿子”表示那些处于来自这邪恶的虚假之人的虚假。“儿子”表示那些处于真理的人,在反面意义上表示那些处于虚假的人,在抽象意义上表示真理和虚假(可参看AE 724节)。“他们离弃耶和华,挑衅以色列的圣者”表示他们弃绝神性良善和神性真理;“耶和华”是指神性良善方面的主,“以色列的圣者”是指神性真理方面的主;“转身向后使自己疏远”表示他们完全背离良善和真理,走向地狱的邪恶和虚假,因为在灵界,那些处于邪恶和虚假的人转身向后背离主(参看《天堂与地狱》,123节)。又:
你不得与他们在坟墓中联合,因为你毁坏你的地,杀戮你的民;恶人的种永不提名。(以赛亚书14:20)
这些话论及路西弗,他是指巴比伦。永不提名的“恶人的种”表示来自地狱的可怕的邪恶之虚假。前面解释了其余的话(可参看 AE 589, 659e, 697节)。
摩西五经:
把自己的种交给摩洛的,必死,那地的百姓要用石头打死他。我也要向那人变脸,把他从他百姓中间剪除,因为他把自己的种交给摩洛,玷污我的圣所,亵渎我的圣名。(利未记20:2–3; 18:21)
“把自己的种交给摩洛”表示通过用于肮脏的身体之爱,如凶杀、仇恨、报复、通奸等等,导致接受的是地狱的虚假,而不是神性事物而摧毁圣言和由此而来的教会教义的真理;“交给摩洛的种”表示这些虚假。摩洛是亚扪人的神(列王纪上11:7);他被立在叫陀斐特的欣嫩子谷,他们在那里用火烧自己的儿女(列王纪下23:10);这火就表示前面提到的爱;由于“交给摩洛的种”表示这种地狱虚假,用石头打死是对伤害、摧毁圣言和由此而来的教义之真理的死亡惩罚,所以经上说:“把自己的种交给摩洛的人必死,那地的百姓要用石头打死他。” 用石头打死是对伤害或摧毁真理的惩罚(可参看AE 655节)。“我要向那人变脸,把他从他百姓中间剪除,因为他把自己的种交给摩洛,玷污我的圣所,亵渎我的圣名”表示这种虚假对圣言和教会的一切良善都具有毁灭性,“圣所”表示天堂和教会的真理,“圣名”表示它的一切品质。从所引用的经文可以明显看出,“种”在至高意义上表示来自主的神性真理,因而表示圣言和来自圣言的教会教义之真理;而在坏的意义上,它表示地狱的虚假,也就是这真理的对立面。
769.“就是那守神诫命的”表示在那些过着信仰生活,也就是仁爱的人中间。这从“守神诫命”的含义清楚可知,“守神诫命”是指照着圣言中的诫命生活;由于这种生活是一种信仰的生活,信仰的生活就是仁爱,所以“守神诫命”表示过信仰的生活,也就是仁爱。信仰的生活就是对邻之仁,因为信仰是指对圣言的信仰,因而是指对在圣言中和来自圣言的真理的信仰,而仁爱是指对良善和真理的爱,无论是属灵的,还是道德的、文明的;由于人所爱的,他就意愿,他所意愿的,他就实行,所以“守神诫命”表示过信仰的生活,也就是仁爱。
由此可见,所有将信与仁分离的人都不知道何为信、何为仁,或说完全不知道信与仁的性质;他们对信的概念是,它就是他们所相信或接受、包含在记忆中的一切,因为他们从有学问的人那里听到它;然而,这种信仰只是历史信仰或传统信仰,因为他们看不到一件事是不是如此,除非从别人那里看到;凡只从别人那里看到的东西既能被遭误解的圣言字义证实,也能被基于表象和知识(或科学)的推理证实,尽管它可能是与真理截然对立的虚假。当这种信仰被证实时,它就变成一种说服性信仰;而这种说服性信仰和历史信仰或传统信仰都不是属灵的信仰,因而不是得救的信仰,因为这种信仰还没有来自主的生命在里面。一个人若要接受这种生命,就必须照着主在圣言中的诫命生活,照着这些诫命生活与从主生活是一样的,因为主就是圣言,并在圣言里面。这种生活就是信仰的生活,也就是仁爱;这时它的情感就变成仁爱,源于这种情感的思维就变成信仰;事实上,人的一切思维完全从情感获得其生命,因为没有情感,谁也无法思考;因此,当一个人的情感变得属灵时,他的思维也变得属灵;因此,一个人的仁爱怎样,他的信仰就怎样。由此可见,仁与信,就像情感与思维,或也可说像意愿与理解力一样,行如一体,因为情感属于意愿,思维属于理解力,因此它们就像良善与真理那样行如一体。由此清楚可知,照着来自圣言的主的诫命生活,或“守神诫命”是指过信仰的生活,也就是仁爱。
770.“为耶稣基督作见证”表示和承认主人身里面的神性的。这从“为耶稣基督作见证”的含义清楚可知,“为耶稣基督作见证”是指对主在其人身中的神性的宣认和承认(对此,参看AE 392, 635, 649, 749节)。
771.启12:18.我就站在海边的沙上表示“龙”所表示的那些人的状态的继续。这从“站在海边的沙上”的含义清楚可知,“站在海边的沙上”是指继续看“龙”所指的那些人是何品质,因为经上随后说“他看见一只兽从海里上来,那龙将自己的能力、宝座和权柄都给了它”,后来又说“他看见一只兽从地里上来,说话好像龙”,除此之外还有接下来的其它话。由于经上通过这些兽进一步描述了那些身为龙的人的状态,所以这就是“站在海边的沙上”所表示的。此外,“站在海边的沙上”表示不生育,就是诸如存在于那些的确思想信仰,却根本不思想信仰的生活,也就是仁爱的人身上的那种;因为在灵界,在这些人所住的地方,什么也看不到,只有成堆的石头,以及沙子,也罕有草或灌木;这也是为何“海边的沙子”表示“龙”所指的那些人的状态。
772.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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