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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世记(2723—2729)

发布时间:2020-10-17  阅读:1119次
 

2723.关于别是巴。“别是巴”表示教义的状态和性质,即:它是与纯人类理性观念联合的神性教义。这一点从21:22-33的整个思路(参看2613, 2614),以及原文中“起誓的井”和“七井”这些词本身的含义清楚可知。“井”表示信之教义(2702, 2720)“起誓”表示结合(2720)“起誓所立的约”也表示结合(1996, 2003, 2021, 2037)“七”表示神圣之物,因而表示神性(395, 433, 716, 881)。由此明显可知,“别是巴”表示本身为神性的教义,连同与它联合的纯人类理性观念或表象。

亚伯拉罕的话清楚表明,这就是“别是巴”之名的由来:

你要从我手里受这七只母羊羔,好为我作我挖这口井的证据。所以他称那地方为别是巴,因为他们二人在那里起了誓。他们在别是巴立了约。(创世记21:30-32)

以撒的话也表明这一点:

那一天,以撒的仆人来,将他们挖井的事告诉他,对他说,我们找到水了。他就给那井起名叫示巴(“起誓”和“七”),因此那城名叫别是巴,直到今日。(创世记26:32-33)

这段经文也论及与亚比米勒有争竞的井,并与他所立的约;“别是巴”表示再次与信之教义联合的纯人类理性观念;由于它们再次被联合,教义以这种方式变得适合人类理解,所以它被称为“城”,因为“城”是指整体上的教义(可参看402, 2268, 2450, 2451)。此外,出现在其它地方(如创世记22:19; 26:22-23; 28:10; 46:1, 5; 约书亚记15:28; 19:1-2; 撒母耳记上8:2; 列王纪上19:3)的别是巴在内义上具有类似含义;它也以反面意义出现在阿摩司书(5:5; 8:13-14)

经上以“从但到别是巴”来描述的迦南地的整个范围,在内义上就表示教义所教导的属天和属灵事物的整个范围,因为迦南地表示主的国度,以及祂的教会,因而表示教义所教导的属天和属灵事物。如士师记:

于是以色列众人都出来,从但到别是巴,会众都聚集起来如同一人。(士师记20:1)

撒母耳记上:

从但到别是巴的全以色列。(撒母耳记上3:20)

撒母耳记下:

把国度从扫罗家转出去,建立大卫的宝座,治理以色列和犹大,从但直到别是巴。(撒母耳记下3:10)

又:

户筛对押沙龙说,不如将全以色列,从但直到别是巴,都聚集起来。(撒母耳记下17:11)

又:

大卫吩咐约押走遍以色列众支派,从但直到别是巴。(撒母耳记下24:2, 7)

又:

从但直到别是巴,百姓死了七万人。(撒母耳记下24:15)

列王纪:

所罗门所有的日子,从但到别是巴的犹大在自己的葡萄树下和自己的无花果树下居住(列王纪上4:25)

2724.“在那里求告(耶和华)永恒神的名”表示来自它的敬拜。这从“求告神的名”的含义清楚可知,“求告神的名”是指敬拜(参看440节)。那些属于古教会的人并不将“名”理解为名字,而是理解为全部性质或品质(参看144-145, 440, 768, 1754, 1896, 2009)。因此,他们将“神的名”理解为一个整体上敬拜神的一切事物或方法,因而理解为爱与信的一切。但当敬拜的内在消亡,只剩下外在时,他们就开始将神的名只理解为名字。事实上,他们甚至敬拜名字本身,却不关心他们是出于什么样的爱和信在敬拜,或说是什么样的爱和信在驱使他们敬拜。因此,各个民族开始按他们的神之名来区分自己,表明自己的身份。犹太人和以色列人则将自己置于其他民族之上,因为他们拜耶和华。他们将敬拜的本质置于说出并求告这个名字本身;而事实上,只敬拜名字根本不是敬拜,因为就连最坏的人也能这样做,他们在只敬拜名字的时候会成为更大的亵渎者。

由于“神的名”表示敬拜的一切或全部,也就是我们敬拜主所基于的爱与信的一切或全部,所以你能看出主祷文(马太福音6:9)“愿人都尊你的名为圣”这句话是什么意思;你还能看出主说下面这些话是什么意思,即:

你们要为我的名被众人恨恶。(马太福音10:22)

若是你们中间有两个人在地上奉我的名同心合意地求什么事,我在天上的父,必为他们成全。因为无论在哪里,有两三个人奉我的名聚会,那里就有我在他们中间。(马太福音18:19-20)
凡为我的名撇下房屋或是弟兄、姐妹、父亲、母亲、妻子、儿女、田地的,必要得着百倍,并且承受永生。(马太福音19:29)

和散那归于大卫的子孙!奉主名来的,是应当称颂的!(马太福音21:9)

耶稣说,从今以后,你们不得再见我,直等到你们说,奉主名来的,是应当称颂的。(马太福音23:39)

你们必为我的名被所有民族恨恶。那时,必有许多人跌倒,彼此出卖,彼此恨恶。(马太福音24:9-10)

凡接待祂的,就是信祂名的人,祂就赐他们权柄,作神的儿女。(约翰福音1:12)

不信的人,已经受了审判,因为他不信神独生子的名。(约翰福音3:18)

耶稣说,你们奉我的名无论求什么,我必作成。(约翰福音14:14-15; 15:16; 16:23-24, 26-27)

耶稣说,我已将你的名显明与世人。(约翰福音17:6)

圣父啊,求你因你所赐给我的名保守他们,叫他们合而为一,像我们一样。(约翰福音17:11-12)

我已让他们认识你的名,还要让他们认识,使你所爱我的爱在他们里面,我也在他们里面(约翰福音17:26)

要叫你们信耶稣是基督,是神的儿子,并且叫你们信了,就可以因祂的名得生命。(约翰福音20:31)

更不用说旧约中的众多经文了;其中,耶和华或神的“名”并非表示名字,而是表示敬拜所基于的整体上的爱与信,或说激发敬拜的爱与信的一切驱动力。

论到那些只敬拜名字,却没有爱和信的人,经上在马太福音中这样说:

当那日,必有许多人对我说,主啊,主啊,我们不是奉你的名说预言,奉你的名赶鬼,奉你的名行许多异能吗?我必向他们声明,我不认识你们,你们这些作恶的人,离开我吧。(马太福音7:22-23)

如前所述,一旦教会成员从内在变得外在,开始将敬拜唯独置于一个名字,那么他们就不再承认一神,而是承认多神。因为古人有这样一个习俗:在耶和华的名字后面加上某种东西,从而回想起祂的某种好处或属性,如在本节:“他求告(耶和华)永恒神的名。”下一章:

亚伯拉罕给那地方起名叫耶和华以勒,就是耶和华必看见。(创世记22:14)

出埃及记:

摩西筑了一座坛,给它起名叫耶和华尼西,就是耶和华是我旌旗。(出埃及记17:15)

士师记:

基甸在那里为耶和华筑了一座坛,称它为耶和华沙龙,就是耶和华的平安。(士师记6:24)

此外还有其它地方。正是由于这种习俗,那些将敬拜唯独置于一个名字的人承认如此多的神;在外邦人当中,尤其在希腊和罗马,有如此多的神被承认和敬拜;而这些属性名字或称谓所源于的古教会,从来不拜多神,只拜一神。他们之所以用如此多的名字来崇敬这一位神,是因为他们将“名”理解为性质或品质。

2725.创世记21:34.亚伯拉罕在非利士人的地寄居了多日。

“亚伯拉罕在非利士人的地寄居了多日”表示主将取自人类认知的知识,或说人类知识的记忆知识的大量事物与信之教义联合起来。

2726.“亚伯拉罕在非利士人的地寄居了多日”表示主将取自人类认知的知识,或说人类知识的记忆知识的大量事物与信之教义联合起来。这从“寄居”、“非利士人的地”和“日”的含义,以及“亚伯拉罕”的代表清楚可知:“寄居”是指教导(参看1463, 2025)“亚伯拉罕”是指主(参看1965, 1989, 2011, 2501)“非利士人的地”或非利士是指认知的知识,或知识的记忆知识(参看1197, 1198)“日”是指作为论述主题的事物的状态(参看23, 487, 488, 493, 893)。此处因论述的主题是从事实或记忆的东西与理性观念中收集得来的认知或知识,又因经上说“多日”,所以意思是相对来说“大量事物”。从21:22至此,所论述的主题一直是与信之教义联合的基于人类记忆知识或事实知识的理性观念,这从所给出的解释明显看出来;本节则对它们形成结论。至于这个主题本身,由于它本身非常深奥,并且创世记26章大量论述了它,所以现在最好推迟对它的进一步解释。

天上如何看待婚姻和通奸

2727.如今很少有人知道什么是真正的婚姻之爱,或它来自何处,因为很少有人经历这爱。几乎所有人都以为它是与生俱来的,因而如他们所说,是从一种自然本能中流出来的;这种信念因以下事实而被强化,即:像婚姻中的那种成双成对的倾向也出现在动物当中。而人类当中的婚姻之爱与动物当中的这种倾向或交配冲动之间的区别,就如同人类状态与野兽状态之间的区别。

2728.正如刚才所说,如今很少有人知道什么是真正的婚姻之爱,所以我要根据透露给我的信息来描述它。婚姻之爱起源于良善与真理的神性婚姻,因而起源于主自己。这是婚姻之爱的源头,这一事实既不能被看见,也不能被感官感知,又不能让人明白;但它仍能从流注和对应,以及圣言清楚看出来。从流注清楚可知:合而为一的良善与真理从主流入天堂,天堂因此好比一个婚姻,并被称为一个婚姻。从对应清楚可知:当与真理合一的良善向下流入一个较低领域时,它就形成心智的合一;当流入一个更低领域时,它就形成婚姻。因此,从主所提供的良善与真理的合一中发展出来的心智的合一就是婚姻之爱本身。

2729.这就是真正的婚姻之爱的起源,这一点也可从以下事实看出来,即:没有人能经历这爱,除非他允许主赋予他与真理合一的良善和与良善合一的真理,或说赋予他从真理而来的良善和从良善而来的真理。另一个事实同样可以证明这一点,即:真正的婚姻之爱就含有天堂的极乐和幸福在里面;凡享有这爱的人都进入天堂,换句话,都享有天上的婚姻。这一点还可从这一事实明显看出来,即:当天使谈论良善与真理的合一时,一个婚姻的代表就出现在较低领域的善灵当中;但出现在恶灵当中的,却是一个通奸的代表。这解释了为何在圣言中,良善与真理的合一被称为“婚姻”;而对良善的玷污和对真理的歪曲被称为“奸淫”和“行淫”(参看24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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