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588.“为亚伯拉罕的妻子”表示为了属灵真理可以与属天良善结合。这从 “撒拉”和“亚伯拉罕”的代表清楚可知:作为妻子的“撒拉”是指与属天良善结合的属灵真理(参看1468, 1901, 2063, 2065, 2172, 2173, 2198, 2507节);“亚伯拉罕”是指与属灵真理结合的属灵良善(参看2010, 2172, 2198, 2501节)。无论你说“属灵真理与属天良善”,还是说主,都是一样的,因为主就是真理本身和良善本身,也是真理与良善,并良善与真理的婚姻本身。诚然,这些事从所给出的解释似乎可以看出来,但它们仍在那些如今很模糊、难以理解的事之列,所以我尽可能地说明它们。此处论述的主题是信之教义,主在童年时就思考过信之教义,即:祂曾思想可不可以通过理性概念进入该教义,从而为自己形成关于它的观念。祂的这种思考方式来自祂对人类的爱和考虑,而人类是这样:凡无法以理性方式来理解的东西,他们都不相信。但祂从神性感知到,人不可以这样进入教义;于是祂从神性将这种教义揭示给自己,由此同时将从属于该教义的宇宙中的一切事物,即理性领域的一切事物和属世领域的一切事物也都揭示给自己。
前面(2568节)已经说明人们对信之教义的态度,即:他们出于两种基本态度来思考,就是否定态度和肯定态度;那些以否定态度来思考的人什么都不信,除非他们被理性考虑和记忆知识或事实,甚至被感官经验说服;而那些以肯定态度来思考的人则相信事情是真的,因为主在圣言中就是这么说的,他们由此拥有对主的信。那些对圣言所说的任何话的真实性持否定态度的人从心里说:“只有等到理性和记忆知识或事实说服我,我才会相信。”而事实上,他们永远不会相信;即便他们的肉体感官的视觉、听觉和触觉说服了他们,他们也不信;他们总会制造出新的推理来反对这些事,并且不肯罢休,直到最终彻底灭绝一切信,同时将理性之光变为黑暗,因为他们会把它变为虚假。而那些持肯定态度的人相信事情是真的,因为主就是这么说的;理性考虑和记忆知识或事实,甚至感官经验不断确认他们的信仰,同时光照并强化他们的观念;因为人只通过他所拥有的理性观念和记忆知识或事实知识获得光;人人都是这种情况。对后者说,教义必是活的;论到他们,经上说,他们被“医好了”、“生产了”。但对前者来说,教义必是死的;论到他们,经上说,子宫被“完全关闭了”。这一切表明,什么叫通过理性概念进入信之教义,什么叫通过信之教义进入理性概念。
现举例说明。圣言教导,教义的首要原则是对主之爱和对邻之仁。那些对此持肯定态度的人各照自己的能力、知识和经验能随意进入任何理性、记忆,甚至感官类的事物。事实上,他们越进入,就越得到确认或强化,因为整个自然界都充满确认性的东西,或说充满证据。但那些否认教义的这一首要原则,想首先通过理性和记忆或事实的考虑而信服事情的真实性的人永远不允许自己信服,因为他们从心里否认,并且总是坚定不移支持他们以之为至关重要的某个其它基本观念,最终通过确认这个观念而使自己如此瞎眼,甚至于无法知道什么叫爱主、爱邻。他们因确认反面的东西而最终确认这个观点:除了爱自己、爱世界之外,其它爱不可能有任何快乐在里面。事实上,他们确认该观点到了这种地步:他们即便不在教义上,也在生活上信奉地狱之爱,而不是天堂之爱。至于那些尚未持否定态度,但也未持肯定态度,而是处在否定或肯定之前的怀疑之中的人,前面已经说明(2568节)他们的情况,即:那些倾向于邪恶生活的人会陷入否定,而那些倾向于良善生活的人则走向肯定。
另举一例。信之教义的首要观念之一是:一切良善都来自主,一切邪恶都来自人,也就是来自人的自我。那些对此持肯定态度的人能通过许多理性观念和记忆知识或事实来确认它,如:良善只能从良善本身,也就是从良善之源,因而从主流入;良善的初始不可能来自其它任何源头。对持肯定态度的人来说,他们在自己、其他人、大型社群,甚至整个受造宇宙里面所看到的系真良善本身的一切都在说明这个命题是真理。但对持否定态度的人来说,他们所思想的一切都在使他们确认相反的命题,以至于最终他们不知道什么是良善,还彼此争论什么是最高良善,完全没有意识到这一事实:赋予一切低级良善以生命,并使得快乐成为真快乐的,是来自主的属天和属灵良善。有些人还以为,良善若非来自他们自己,就绝无可能来自其它任何源头。
再举一例。那些处于对主之爱和对邻之仁的人能接受教义的真理,并且相信圣言;但那些过着爱自己、爱世界的生活之人则不然。或也可说,那些处于良善的人能相信,但那些陷入邪恶的人则不相信。凡对这个命题持肯定态度的人都能利用理性观念和记忆知识或事实知识,以无数种方式确认它。他们能利用理性观念确认:真理与良善是一致的,但与邪恶是不一致的;一切虚假都住在邪恶中,故也是邪恶的产物;即便有些陷入邪恶的人有真理,那真理也只挂在嘴上,不在心里。他们能利用其记忆知识或事实知识从许多角度来确认:真理避开邪恶,邪恶唾弃真理。那些以否定态度看待这个命题的人确认这一观念:每个人,无论他是什么样,都能像其他人那样去相信,即便他过着不断仇恨、以报复为快乐和欺骗的生活。然而,当持守这个观念时,他们自己就彻底弃绝了与良善生活有关的教义,并因弃绝良善的教义而什么都不信了。
为使这个问题更清楚,我们举个例子。圣言是以这种方式来写的:它拥有未出现在字面上的内义。对此持肯定态度的人能通过理性考虑以多种方式来确认,如:人通过圣言与天堂联结;属世事物与属灵事物存在对应关系,只是属灵事物在属世事物中是看不见的;内在思维的观念完全不同于落入语言话语的物质观念;人是为两种生活而生的,所以在世界上的同时也能通过圣言而在天堂,圣言是为这两个世界而存在的;对有些人来说,当圣言被阅读时,某种神性之光就流入理解力的事物,也流入情感;从天堂降下来的东西有必要写下来,因此,圣言在其起源上存在的性质,不可能和它在文字上存在的性质一样;圣言只凭它里面所拥有的某种神圣而神圣。持肯定态度的人也能通过记忆知识或某些事实来确认,如:过去,人们生活在代表的时代,古教会的著作就具有这种性质;并且在外邦人当中,许多作家的著作也是由代表构成的;因此,这种写作风格在教会被视为神圣,在外邦人当中则被视为学问(人们还能提到其他许多作家的书卷)。而持否定态度的人虽不否认这一切,却仍不相信它们,并且他们说服自己相信,圣言就是它字面上的样子,它的确看似世俗的,但却是属灵的。然而,他们对属灵元素到底藏在圣言的哪个地方毫无兴趣,而是以种种理由想要它是属灵的,并能以众多方式来证明这一点。
为将这个问题以普通人也能理解的方式呈现出来,以下面众所周知的事实为例,即:视觉不属于眼睛,而是属于灵,是灵通过作为它的一个身体器官的眼睛在看这个世界上的事物。对此持肯定态度的人能以多种方式来确认这个事实。例如,我们所听见的话会传送给一种内在视觉或内眼,并转化为某种可视的东西;如果我们没有内在视觉,这是不可能的。还有,凡我们所思想的东西都被我们的内在视觉或内眼看到,只是有些人看得更清晰,有些人看得更模糊。我们所想象的东西也以可见的形像呈现出来,与实际看到的物体没什么不同。此外,除非身体里面的灵看见落在作为视觉器官的眼睛视野之内的物体,否则灵在来世看不见任何东西;而事实上,灵必注定看到肉眼看不见的无数令人惊叹的事物。再者,持肯定态度的人会反思梦,尤其先知的梦;他们所看到的许许多多的事物也不是用肉眼看见的。最后,若有人精通哲学,他可以通过以下考虑来确认:外在事物无法进入内在事物,就像一个复合物无法进入构成它的元素一样。同样的道理,肉体事物无法进入灵的事物,只有反过来才行。更不用说其它大量证据了,直到最终持肯定态度的人确信,拥有视觉的,是灵,而不是眼睛,除非眼睛从灵那里拥有视觉。但那些持否定态度的人却说诸如此类的这一切考虑要么是自然和物质的事,要么是胡思乱想。如果你告诉他们,灵享有的视觉远比人在肉身中所享有的完美得多,他们就会嘲笑这种观念,并把它当成废话来弃绝,因为他们以为,一旦丧失肉眼的视觉,他们就会生活在黑暗中;尽管事实恰恰相反,那时他们将生活在光明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