繁體 | 简体 | 收藏本站 | 网站地图 | 手机版
   
详细内容 您现在的位置:网站首页 >> 文章中心 >>详细内容

第十六章(下)

发布时间:2020-10-18  阅读:1356次
 

马太福音16:19.凡你在地上所捆绑的……

彼得所承认的,即“你是基督,是永生神的儿子”是指主要将祂的教会建于其上的“磐石”所表示的神性真理。“天国的钥匙”,就是凡这磐石,也就是主,“在地上所捆绑,在天上也要捆绑,在地上所释放,在天上也要释放”的,表示主有掌管天地的权柄,如祂所说的(马太福音28:18);因而表示拯救那些凭内心的信仰而处于彼得的那种承认之人的权柄。主拯救人的神性运作,是从初通过末;这就是“凡他在地上捆绑或释放的,在天上也要捆绑或释放”这句话的意思。主运作所藉的末在地上,其实在世人里面。因此,主为了自己能如在初里面那样在末里面,便来到这个世界,披上人身。(AR 798)

从字面上看,权柄似乎给了彼得,但其实没有任何权柄被赋予彼得。主之所以对他说这话,是因为彼得表示来自主源于良善的真理;来自主源于良善的真理拥有一切能力,因此主凭良善藉着真理拥有一切能力。(AE 9)

“钥匙”表示打开,这是由于灵界的表象。因为灵界有房子和卧室,有进入它们所经的门,以及打开这些门的锁和钥匙,它们都表示诸如人里面的那类事物;房子本身对应于人的性情和心智的内层;卧室所表相同;门对应于性情和心智的内层之间的交流;钥匙对应于从一方进入另一方的准许进入和打开;总之,属于灵人和天使所住房子的每一个事物都对应于他们里面的每一个事物。很少有灵人知道这一点,因为很少有灵人思想有关对应的任何事;事实上,他们就在对应里面,却不反思它们。世人也一样,因为很少有人知道自己的情感和思维的品质,因为它们就在这些情感和思维里面,因此不去反思它们;尽管它们不计其数,这从学者们所发现的分析明显看出来,这些细节都是心智的运作。从这些事实可知,为何此处提到钥匙,这钥匙又为何表示允许进入和打开。圣言的其它经文,如马太福音中的钥匙所表相同;即耶稣说:“我要把天国的钥匙给你”(马太福音16:19)。(AE 536)

“天国的钥匙”表示对所有那些处于来自主源于良善的真理之人来说,进入天堂的入门。“凡你在地上所捆绑的,在天上也要捆绑。凡你在地上所释放的,在天上也要释放”表主向那些处于来自祂源于良善的真理之人打开天堂,向那些未在其中的人关闭天堂。这些话是对彼得说的;而彼得表示源于良善的真理,这真理来自主,故它们是指着主说的,良善与真理皆从主发出,所以当彼得承认主是基督弥赛亚,是永生神的儿子时,主就说了这些话。此外,一旦良善被植入人里面的真理,这人就与天使联结;相反,只要良善未被植入真理,天堂就向他关闭。因为在这种情况下,他拥有属于他的邪恶,而非良善,虚假而非真理。由此明显可知,那些将权柄归于彼得的人一想到那权柄唯独属于主是何感觉。(AE 820)

理解力是那看见邪恶的,凡被看到的就能被约束并保持在束缚中,不是凭理解力,而是凭主通过理解力;因为主流入那些属于人、为他所知的事物,而非那些不为他所知的事物。保持在束缚中表示制止并约束;束缚灵义上无非是指属于爱的情感,因为它们就是那引导人并约束他的。如果对邪恶的情感引导他,那么必有对源于良善的真理之情感来约束他。(AC 9096.AC 2657.)

一切能力皆源于从主的神性良善发出的神性真理,因此天使拥有大能,因为天使是来自主的神性真理的接受者。他们凭源于神性真理的能力保护人,将地狱从他那里称除,因为一位天使能胜过一千个来自地狱的人。这种能力就是彼得的钥匙所表示的,而在那里被称为“磐石”的彼得表示源于爱之良善的信之真理方面的主。(AC 10182)

马太福音16:21.从那时起,耶稣开始指示门徒,祂必须上耶路撒冷去,受许多的苦,并且被杀……

从这些话明显可知,主允许试探,甚至十字架的终极试探进入祂自己,以便祂可以将纯人身的一切事物从自己那里逐出净尽,直至除了神性外丝毫不剩。(AC 2816)

马太福音16:23.耶稣转过来,对彼得说,撒但退我后边去吧……

主之所以对彼得说这些话,是因为就代表意义而言,彼得表示信;因为信属于真理,也属于虚假,如在此处,故彼得被称为撒但,因为撒但表示虚假所来源的地狱。彼得在正反两个意义上都代表信,既代表源于仁之信,也代表无仁之信,无仁之信就是虚假之信。那些陷入无仁之信的人就在这一点上被绊倒了,即主让自己遭受钉死在十字架上的苦难;因此十字架受难也被称为一种绊脚石。由于这十字架受难是主的最后试探,和征服地狱的彻底胜利,以及神性本身与神性人身的完全合一,而这一点并不为那些陷入虚假之信的人所知,故主说:“你不体贴神的意思,只体贴人的意思”。(AE 740)

马太福音16:24,25.耶稣说,若有人愿意跟从我,就当舍己……

“舍己”是指弃绝出于自我的邪恶。(AE 122)

显然,追随并跟从主就是否认自我;否认自我在于不被自我引导,而是被主引导;凡避开并憎恶邪恶,因它们是罪的人都否认自己,因为当人憎恶邪恶时,他就被主引导,以致他不凭自己行主的戒律,而是凭主。由此明显可知,追随主就是被祂引导,而不是被自我引导,除了不被自我引导的人外,没有人能被主引导;凡不因邪恶违反圣言,从而违反神,因而因它们是罪并来自地狱而避开邪恶的人都被自我引导。凡不避开并远离邪恶的人都被自己引导;原因在于,人里面的遗传之恶构成他的生命,因为那恶就是他的自我;在这类邪恶被除去之前,他便出于它们,因而出于自己行一切事。不过,当邪恶被除去时,情况就不同了,这就是当人避开邪恶,因为它们是属地狱的之时的情形;那时,主以来自天堂的真理与良善进入,并引导他。主要原因是,每个人都是自己的爱,就其死后活着的灵而言,人无非是属于其爱的情感,一切邪恶皆来自他的爱,因而属于他的爱。由此可知,人的爱或情感只能通过避开邪恶,通过对它们的属灵憎恶,也就是避开并远离它们,因它们是属地狱的而得以改造。由此可见无论主往哪里去,都跟从祂是什么意思。(AE 864)
“背起十字架”表示承受属灵的试探,这些试探就发生在那些信主,并照祂的戒律生活的人当中,直到他们将跟着他们并与他们的恶欲行如一体的恶灵赶走。(AE 639)

爱惜自己的生命表示爱自我和世界,因为生命表示人自己的生活,就是每个人生来所具有的生命,这生命在于爱自己爱世界高于一切。因此,不爱自己的生命表示不爱自我和世界胜过主和属于主的事物;死表示愿意宁肯死;所以这就是爱主高于一切,爱邻如己(马太福音22:35-38);愿意宁肯死也不退离这些爱。主的这些话,即:“得着生命的,将要失丧生命;为耶稣失丧生命的,将要得着生命”(马太福音10:39;路加福音17:33)。“爱惜自己生命的,就失丧生命;在这世上恨恶自己生命的,就要保守生命到永生”(马太福音12:25)。耶稣说:“若有人愿意跟从我,就当舍己;因为凡愿意救自己灵魂的,必丧掉它。凡为我丧掉灵魂的,必得着它。人若赚得全世界,却害了自己的灵魂,有什么益处呢?人还能拿什么作救赎灵魂的足价呢”(马太福音16:24, 25)。(AE 556)

马太福音16:26.人若赚得全世界……

从这些话明显可知,世俗的赐福与天上的永恒赐福相比,如同虚无。但沉浸于世俗和短暂事物中的人不理解这一点,因为世俗和短暂事物会窒息并毁灭对永生的信仰。(AC 8939)

人还能拿什么作救赎灵魂的足价呢?救赎在此表示从诅咒当中解脱出来,由此明显可知主救赎人类是什么意思,即:祂已经将人类从地狱,从由此不断上腾并将人带入诅咒的邪恶与虚假那里释放和解救出来,并继续释放和解救他们。祂已经释放和解救了,这一点通过祂征服地狱实现;祂继续释放和解救,这一点通过祂荣耀了祂的人身,也就是使它变成神性实现,因为祂由此使得地狱不断被征服。(AE 328)

马太福音16:27.那时候,祂要照各人的行为报应各人……

“行为”表示总体上属教会的一切,因为教会的一切皆关系到爱与信,因此这些在灵义上由行为来表示。这些事物之所以在灵义上由行为来表示,是因为一切行为,或一切作为,或一切行动表面上看,是凭身体行出的,其实并非凭身体行出的,而是凭人的意愿和思维藉着身体行出的。事实上,若非凭意愿和思维,身体没有一个粒子能驱动自己;正因如此,行为表示这些事物,而非表示那些以外在形式显现的事物。事实的确如此,凡反思之人都能知道这一点;有智慧的人有哪一个会唯独根据人的行为,而非他的意愿看待一个人?他若意愿良善,就会喜爱此人的行为;相反,他若意愿邪恶,就不喜爱此人的行为;他照此人意愿的意图来看待并解释这些行为。由于在圣言中,行为或作为尤表那些从人的爱或意愿发出之物,故在圣言中,经上常说,照各人的行为审判并赏赐各人,那里的行为不是指诸如出现在外在形式中的那类行为,而是指诸如出现在内在形式中的那类行为,如在马太福音:“人子要在祂父的荣耀里,同着众使者来临。那时候,祂要照各人的行为报应各人”。(AE 98.也可参看马太福音12:35, 36的解读)。

在这段经文中,行为不是指诸如出现在外在形式中的那类行为,而是指诸如出现在内在形式上的那类行为,即照着包含它们里面的仁爱;这才是天使对于行为唯一的关注点。由于行为是人里面仁与信的一切事物的复合体,还由于生活使得仁成为仁,使得信成为信,进而成为良善,所以主爱约翰胜过其他门徒,如约翰在晚饭的时候靠着耶稣的胸膛(约翰福音21:20);因为他代表仁之良善或行为。(AC 6073.AC 2349) 

上一篇:第十七章(下)

下一篇:第十五章(下)

  栏目导航  
最后的审判(遗作)(43)
最后的审判(遗作)(42)
最后的审判(遗作)(41)
第一卷(1—7)
第一卷(8—9)
第一卷(10—15)
第一卷(16—21)
《新耶路撒冷教义》全文下载
新耶路撒冷教义之主篇
新耶路撒冷教义之信仰篇
新耶路撒冷教义之圣经篇
新耶路撒冷教义之生活篇
《最后的审判》目录
《最后的审判》全文下载
 
首页 | 著作简介 | 主要著作 | 四部福音书注解 | 研究文集 | 要理问答 | 生平经历 | 音频资料 | 视频资料 | 我要留言 | 联系我们
 
联系人:一滴水 联系方式:13563498755  微信号:ljh13563498755  电子邮件:ljh13563498755@163.com
史威登堡著作中文网版权所有 © 2010-2020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