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主创造宇宙的天使观念如下:神是中心,祂是一位人;除非神是一位人,否则创造是不可能的;永恒之主就是这位神。关于创造,他们说:永恒之主或神,通过祂的神性发出创造了宇宙及其中的一切事物;由于神性发出也是生命本身,所以一切事物都从生命并通过生命被创造出来。最近的神性发出,在天使面前显为一轮太阳;这太阳在他们眼前看起来是炽热的,像火焰一样;神性发出就是神性之爱和神性智慧,这些在远处就呈现出这种表象。他们补充说,古人以神头上金光闪闪的明亮圆环来描绘这神性发出,现代画家从古人的观念中仍保留着这种形像。他们说,从作为一个伟大中心的这太阳中发出一个接一个,一个来自另一个的圆环,甚至延续到最后的圆环,也就是它们的终点所在的地方,这终点维持在安歇中。这些圆环一个来自另一个,一个接一个,看起来在宽度和长度上伸展;它们是属灵的大气,来自它们太阳的光和热充满这些大气,并通过它们将自己传播到终端圆环;在这最后的圆环中,通过这些大气,然后通过来自世界太阳的属世大气实现大地的创造,以及大地上为了功用的一切事物的创造,而这种创造后来是通过来自子宫或蛋卵中的精子或种子的世代而延续的。有些天使知道如此被造的宇宙是一件从创造者甚至直到终端的连续作品,它因是一件连续作品而作为一个链条依赖于主,主是一个共同中心,驱动并掌管它;这些天使说,最先发出通过离散层级而延续到终端,完全就像一个目的通过原因而延续到结果,或像在一个连续系列中的生产者及其产物一样;这种连续不仅是一种进入里面的连续,还是一种周围的延续,从最初原则,因而从一切在先原则进入一切在后原则,甚至进入最后原则;因此,最初原则和来自它的一切在后原则按它们的顺序而共存于最后原则或终端中。他们从作为一体的这种连续中获得关于主的观念,即:主是全部中的全部,是全能、全在和全知,是无限和永恒的;他们还获得关于秩序的观念,主按秩序通过祂的神性之爱和神性智慧来安排、提供和掌管一切事物。有人问,那么地狱是从哪里来的呢?他们说,来自人的自由,没有自由,人将不是一个人;人出于这种自由而打破了自己里面的这种连续性,当它被打破时,分离就发生了;自创造时就在人里面的连续性变得像这样一条链子或一件链式作品:它顶部的一些链环已经断裂或扭断,并掉下来,自此以后它就靠细线悬挂着。无论过去还是现在,分离或破裂都是因否认神而造成的。(DW 12)
约1:11.祂到自己的人这里……
“祂自己的人”是指那时那些属于圣言所在的教会之人。(LORD, 18)
不接待的“祂自己的人”是指那些属于圣言所在的教会,能通过圣言认识主的人;因此,“祂自己的人”在此是指那些属于犹太教会的人。(AE 745)
约1:12-14.凡接待祂的,祂就赐他们权柄……
信仰,无论它被称为信心还是倚靠,对恶人根本不起作用,主自己在约翰福音中以这些话教导了这一点:
凡接待祂的,就是信祂名的人,祂就赐他们权柄,作神的儿子。这等人不是从血生的,不是从肉欲生的,也不是从人意生的,乃是从神生的。(约翰福音1:12, 13)
在这里,“从血生的”是指那些向仁爱施暴的人,以及那些亵渎真理的人;“从肉欲生的”是指那些处于源于对自我和世界的爱的邪恶之人;“从人意生的”是指那些处于虚假说服的人,因为“人”表示真理,在反面意义上表示虚假;“从神生的”是指那些被主重生,从而处于良善的人;后者就是接待主的人,也是信祂名的人;祂赐权柄作神儿子的人就是他们,而不是前者。由此明显可知,唯独信仰对救赎的贡献是何等的小。(AC 5826;也可参看AE 745, 802; Doc.of Life, 17)
“肉欲”是指意愿或自愿的自我,“人意”是指理解力的自我,“神的儿子”是指重生的人,那些重生的人都从主的自我那里复活,主的自我就是主的肉和身体,是神性良善本身。(AC 8409)
由于在内义上,由人的理解力的自我产生的虚假是“血”,而来自他意愿的自我的邪恶是“肉”,所以主论到即将重生的人如此说:
凡接待祂的,就是信祂名的人,祂就赐他们权柄,作神的儿子,这等人不是从血生的,不是从肉欲生的,也不是从人意生的,乃是从神生的。(约翰福音1:12, 13)
正因如此,“肉”一般表示每个人。(AC 3813;也可参看AC 9454, 10283;Doc.of the LORD 18)
主将赐那些信祂名的人权柄,作神的儿子,表示祂将天堂赐予那些在灵魂和心里,或在信仰和生活上从祂那里接受神性真理的人;“信祂名”表示在信仰和生活上接受主;因为“主的名”表示藉以敬拜祂的一切。(AE 745;也可参看AC 6674)
AC 6674进一步说明了奉主的名求父是什么意思,即它的意思是求主自己。由于若不藉着主的神性人身,就不准许进入神性良善,即父,这在教会是众所周知的,所以求主自己就是照着信之真理求,凡照着这些真理所求的,都被赐予;由此明显可知,在神性人身方面的主就是耶和华的名。(AC 6674)
“从神生的”是那些处于爱,并由此处于信的人。(AC 2531)
神性真理从主的神性人身发出,而不是从神性本身发出。这是一个迄今为止尚未发现的奥秘。其中的情况是这样:在主降世之前,神性本身流入整个天堂;由于那时天堂大部分是由属天人,也就是那些处于爱之良善的人组成,所以天堂里的光,因而智慧和聪明通过这流注,通过神性全能而产生;但后来,人类远离了爱与仁之良善,然后这光就不能再通过天堂产生了,因而智慧和聪明也不能产生了,它们本可以渗透到人类这里。因此,救赎的必要性要求主要降世,使祂自己里面的人身变成神性,以便在神性人身方面的祂自己也可以变成神性之光,从而照亮整个天堂和整个世界。祂自永恒就是光本身,因为这光通过天堂来自神性本身。神性本身取得人身,把它变成神性;当这人身变成神性时,祂从人身那里不仅能照亮属天天堂本身,还能照亮属灵天堂,同样能照亮人类,人类以良善,即以对主之爱和对邻之仁已经接受,现在仍接受神性真理,这一点明显可见于约翰福音:
凡接待祂的,就是信祂名的人,祂就赐他们权柄,作神的儿子,这等人不是从血生的,不是从肉欲生的,也不是从人意生的,乃是从神生的。(约翰福音1:12, 13)
从现在所说的可以明显看出,约翰福音中的这些话表示什么:
起初有圣言,圣言与神同在,神就是圣言。这圣言起初与神同在。万物是藉着祂造的;凡被造的,没有一样不是藉着祂造的。生命在祂里头,这生命就是人的光;那是真光,照亮一切生在世上的人。(约翰福音1:1-4, 9)
在这段经文中,“圣言”表示神性真理;但主在每种本质上都是神性良善,而神性真理从祂发出(参看AC 3704节);因为神性良善不能被人,甚至不能被天使接受,而神性真理能被接受,但照着接受者的品质而具有一种品质,神性良善能住在这真理中,只是照着接受而不同。(AC 4180;也可参看AC 1608)
AC 1608说明,造成分离的,是肉欲和人意;而进行联结的,是爱和源于爱的信;因此,那些处于爱和源于爱的信的人是从神生的人;他们因从神而生,故被称为“神的儿子”和“祂的种”,天国属于他们。(AC 1608)
那些没有处于自己意愿的自我,从而没有处于自己理解力的自我,也就是说,没有处于邪恶,从而没有处于虚假的人就被称为神的儿子,被说成是从神生的;他们就是那些信主的人,主自己在约翰福音(1:12, 13)中教导了这一点。结论是,人里面的真理不会超过他里面的良善一丁点,因而他里面的信仰不会超过他里面的生命一丁点;理解力里面的确有事实就是如此的思维,但没有承认,即信仰,除非意愿里面有同意。因此,信仰和生活是同步的。Doc.of Life, 51, 52
在天堂,诞生或出生只被理解为被称为重生之物,重生是通过信之真理和仁之良善实现的;世人通过这种出生从人的儿子变成主的儿子,或经上所说的从神生的人(约翰福音1:13)。在天堂,兄弟情谊或血缘和姻亲关系取决于在这种出生中源于真理的良善和源于良善的真理的多样性;因为天堂有永恒的多样性;但这些多样性被主如此安排,以至于类似于家庭,在这个家庭中有兄弟姐妹、女婿儿媳、孙子孙女,等等;然而,一般来说,所有人都被排列成这种形式,他们一起构成一体;就像人体中的多样性,在人体中,没有哪两个部位是完全一样的;在任何部位里面,也没有哪两个部分是完全一样的;尽管如此,所有这些不同部分都被排列成这样一种形式:它们行如一体,每一个都或近或远地同意另一个的行动。(AC 5598)
|